莲湖区教育局政务诚信承诺书

我局承诺:一、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行政监督。

二、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三、勤政高效服务。按照莲湖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要求,坚持政务事项限时办结制,精简审核资料,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办事效率。

四、坚持信守践诺。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做好教育行业诚信监管。督促教育行业主体诚实守信,及时上传公示“双随机 一公开”各类信息,规范教育行业秩序。

五、严守廉政底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查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对工作敷行应付、 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行为和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的干部,坚决问责,严肃查处。

六、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及时核实投诉事项,对违反政务诚信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上述承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当您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欢迎致电1234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