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高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尽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严格履行生态环境部门法定职责,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公平透明。
二、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生态环境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处罚结果、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信息。依法公开权责清单、服务事项及办理指南,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优化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服务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环保服务。
四、严守纪律底线,建设清廉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严禁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行为。对环境执法、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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