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诚信承诺书

一、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办事,确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二、规范审批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规范优化审批流程和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三、信息公开承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遵守党纪法规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行为操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监督电话:029-8732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