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态度承诺: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文明礼貌、服务周到,对群众和服务对象超前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高效服务,杜绝“生、冷、硬、顶、拖”现象。
2、执法承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权,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形象。
3、规范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诺: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耐心接待案件申请人,及时向当事人释明行政复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依法公平、公正审理案件,积极运作调节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复议工作的专业性、公信力和案件办理水平。
4、法律援助承诺:推行“两不一放宽”惠民政策,即:对农民工、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在援助范围内的不审查其经济状况;妇女申请涉及家庭暴力、离婚、监护权取得、追索侵权赔偿的不审查经济状况;将受援对象由原先低保群众放宽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普通民众、应援尽援。
5、廉洁自律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自律意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全局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87326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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