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程,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监督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3.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综合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7.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9.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类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情况;组织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重大科学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工作。
11.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名称:西安市莲湖区安监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与职业卫生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狠抓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区《实施细则》,制定印发区委、区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规定要求。
二是狠抓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化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实现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全覆盖。
三是狠抓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紧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化安全生产三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回坊、城中村、居民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电动车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将隐患当作事故来抓,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健全隐患清单和销号制度,坚持重大隐患集中交办和挂牌督办。
四是狠抓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加快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实行安全生产差异化监管,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充分发挥社区紧急救援站作用,健全基层应急工作机制,开展应急人员技能轮训,完善城市燃气、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预案体系,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狠抓安全生产宣传提升。深入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精心组织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安全生产大讲堂、警示教育、技能比武、安全文化创建等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建设具有城市特色的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将安全文化元素融入公园、街道和社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1 | 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机关) |
| 2 | 西安市莲湖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下属事业单位) |
机构设置:西安市莲湖区安监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4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与职业卫生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文字说明,并列图表。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11人、事业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4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4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4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4.0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4.02万元,较上年增加2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4.0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240106)202.6万元,较上年增加20.7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2)机构运行(2150601)3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602)11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0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0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4.04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3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27万元,较上年减少3.35万元,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生活补贴、改革补贴及基本取暖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故2019年退休费减少。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4.0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02.32万元,较上年增加24.04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略有上升;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3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03)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504)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0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54万元,较上年增加1.41万元(14.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业务量扩大,增加了培训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0%)。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43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三者简称“三公经费”
3.基本支出:①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 ②商品服务支出(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等); ③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大型购置、大型修缮、专题课题等,要求专款专用。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