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全区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分支(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定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工作;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
5.指导全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负责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老龄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7.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9.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
10.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1.负责对全区扶贫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识别对本辖区的城市扶贫对象,并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村联户扶贫工作,对各帮扶组及其驻村工作队进行联系、指导和服务,负责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目前共有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救助与救灾科、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婚姻登记处;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区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扶贫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区寿星乐园;同时,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区老龄办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为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进一步深化十九大宣传教育工作。全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创新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营造全局学习十九大、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认真履行我局在全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牵头抓总职责,全面做好上级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文件精神的传达和落实工作,统筹安排全区各项帮扶计划、协助落实各类扶贫资金。分类指导各帮扶工作组和驻村工作队的具体工作、持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及切实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进一步破解“养老难”问题。加快区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步伐,并择优选择运营团队,尽快投入运营。持续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为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铺路搭桥”。加快推进“5930”多层级品质养老服务PPP项目,打造服务品牌化、管理标准化的养老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示范站社会化运营进度,力争2020年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示范站达60%以上。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区养老服务人才素质。
四是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区救助协同办理机制、各项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层次和水平。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入户排查、动态管理、审核批准等各项工作环节,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五是进一步强化社区建设工作。以申报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建立完善社区事项准入清单制度。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资源开展各类特色服务。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改善了社区整体硬件基础水平,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满足“双一千”标准的省级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不断完善莲湖区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互联网+民政”升级版。
六是进一步做细做实其他各类社会事务工作。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严格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福彩发行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散居孤儿救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和收养登记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莲湖区民政局本级预算和莲湖区寿星乐园预算(二级预算单位)。
四、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性质及人员情况: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018年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7人;年末实有人员3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13人,离退休人员13人;西安市莲湖区社会福利事业服务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事业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西安市莲湖区寿星乐园是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2018年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员4人,退休4人。

五、固定资产情况及购置情况
截止2018年年末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固定资产3621.4万元,2018年新增固定资产52.3万元,无增加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22.4万元.
其中2019年预算安排扶贫项目12个,扶贫项目资金安排2000万元,驻村工作队人员工作经费209万元。
附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总预算收入7622.4万元,2018年部门总预算收入8,709.6万元,比上年减少14%。2019年抚恤、退役安置业务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2.财政拨款收支情况: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76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22.4万元比2018年减少1087.2万元,减幅14%。2019年抚恤、退役安置业务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7622.4万元,比2018年减少1087.2万元,减幅14%。2019年抚恤、退役安置业务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2.4万元,其中:
①2019年行政运行预算419.02万元,比2018年增加8.96万元,2019年新增2人。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7203.37万元,比2018年减少1096.12万元,2019年抚恤、退役安置业务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4.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2.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62.54万元,比2018年增加63.23万元,2019年人员新增、工资增长;
商品和服务支出2673.93万元,比2018年增长1899.19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扶贫工作项目资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50.92万元,比2018年减少2984.58万元,2019年抚恤、退役安置业务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本性支出35万元,比2018年减少65万元,2019年低保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社会组织扶持资金35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22.4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62.54万元,比2018年增加63.23万元,2019年人员新增、工资增长;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1.63万元,比2018年增加1.48万元,2019年人员新增办公费用增加。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7.“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018、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
会议、培训费2018、2019年均按300元/人.年,共3.81万元下达预算、2018年我单位无会议费支出预算,全部为培训费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18年283.8万元,2019年336.62万元,增加52.82万元,增幅为19%,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
9.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83万元,主要是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资金。
10.专有名词解释: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
相关附件: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pdf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