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建议。

  2.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相互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3.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协助拟订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贯彻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应事宜。

  5.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6.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使用工作。

  7.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对外交流与合作。

  8.依法审核审批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9.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0.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西安市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设置2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科。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建设和扶贫帮困工作;全力配合做好北院门城市更新综合项目,改善少数民族群众人居环境。

  2.深入研究民族工作进社区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管理,重视做好社区民族工作;探索新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3.深入贯彻《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充分发挥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所的职能,健全完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员管理队伍,依法加大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优势,依托区清真食品行业协会,加快补齐开放经济发展短板建设,在宗教文化、清真食品(产品)等方面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深层次交流。

  5.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树立“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的基本理念,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制止、防范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反动宗教势力的渗透。

  6.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7.贯彻落实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穆斯林出国朝觐网上报名排队办法(试行)》,扎实做好2019年我区穆斯林赴麦加朝觐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定、行前教育等各项工作,防止零散朝觐反弹。

  8.进一步提高宗教职业者的整体素质,加强教育培训,适时组织民族宗教界人士赴外地参观学习,拓展思路,开阔眼界。

  9.切实加强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强化统战民宗协理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灵通信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稳妥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

  10.抓好本单位的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本领域的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1.按照《莲湖区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八大短板”工作方案》(莲办发〔2017〕6号)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和举措。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示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莲湖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名;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81万元。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81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8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81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2301)112.81万元,较上年增加39.06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民族工作专项(2012304)16.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宗教事务(2013404)19.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8.47万元,较上年增加35.2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9.34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8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8.47万元,较上年增加35.24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9.34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无公务接待经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2019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为0.30万元,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培训费预算为0.98万元,比上年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4.34万元,较上年增加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相关附件:

2019年区民宗局综合预算公开报表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