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职责配置和调整,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机关之间的职责分工。

  4.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研究提出区政府直属企业机构设立及调整意见。

  5.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

  6.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7.负责区级机关、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9.监督检查区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0.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区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1.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12.根据全区编制总体计划,负责区级机关、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和区属事业单位的新增、调出人员的审批等事项,管理各类人员《编制控员单》的使用。

  13.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及议事协调机构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14.负责党政群机关、街道办事处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综合科、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体改和实名制科、登记局共五个科室。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区编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推进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加强机构编制调查研究,深化机关党建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队伍整体水平。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部门,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实有在编人员10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4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48万元。

    预算收支与上年对比增减表

    单位:万元

    预算收/

    2017

    2018

    增减额

    增减率

    预算收入

    103.1

    116.48

    13.38

    12.98%

    预算支出

   103.1

   116.48

    13.38

    12.98%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16.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96.4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对比表(按经济科目)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2017

    2018

    增减额

    增减率

    基本支出

  83.1

  96.48

  13.38

  16.10%

    --人员经费

  68.86

  81.03

  12.17

  17.67%

    --公用经费

  14.24

  15.45

  1.21

  0.08%

    项目支出

  20

  20

  0

  0

    合计

  103.1

  116.48

  13.38

  12.9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2018年均无“三公”经费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公用经费15.45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3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福利费0.65万元,其他交通费8.9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3.8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手续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业务培训、资料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赋码和发证管理工作、机构编制督查经费、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费用、机构编制实名制和年度统计工作经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费、中文域名注册与管理等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