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根据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公开的通知》莲财发(20186号文件,现将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区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莲湖区监委是由人大产生的履行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对同级党委、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纪委监委负责。

  2、本单位机关设置科室13个,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另包括综合派驻第一至第四纪检组,区委巡察办也设在区纪委,设2个科室,包括综合科和督办科。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对全区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加强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成效;

  5、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指导下级纪检部门开展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单位性质及构成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方式,单位预算构成包括区纪委、综合派驻1-4纪检组、区委巡察办。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2017年末编制数79,实有在编人员46人,退休人员13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莲湖区纪委机关资产总额为203.15万元。2018年部门暂无资产购置情况。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8.9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78.93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增加30.5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科室,新成立区委巡察办,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78.93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增加30.57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计578.93万元,比2017年度预算增加30.57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本部门基本支出470.9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7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主要是巡察经费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本部门基本支出470.93万元,比上年增加26.57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项目支出108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主要是巡察经费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中会议费1.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培训费1.14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为机构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会议及培训需求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公用经费安排72.42万元,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比上年增加4.27万元,主要是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手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及其他工资福利等;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除基本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