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组织部2018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对区级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按照区委意见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报批和向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推荐提名干部;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考核、审批等手续;负责干部轮岗交流工作;负责区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法院、检查机关干部的参照管理工作。

  3.负责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及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干部培训规划,对全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专门人才的选拔和管理。

  4.负责干部审查工作。负责区级中层领导干部、党群系统干部的工作时间、工资审核及全区干部出国政治审查工作;负责党员的党龄、党籍问题的认定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办理区级中层领导干部、党群系统干部的调动及离、退休审批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对全区党的组织建设进行调查研究。

  7.负责全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各党委、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检查、指导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负责党员教育、评议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内相关表彰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党史研究、组织史征编等工作;

  8.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督查和考核;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电教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员电教播放网点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实施;

  9.负责对党员电化教育教材的引进、复制和课件交流工作;承担区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构设置:设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非公经济组织科、社会组织科)、区人才办、莲湖区党员干部现代化远程教育中心8个内设机构。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认真谋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委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开展好“我听书记讲党课”、“吹响莲湖党员集结号”和“书记,我在这里”等系列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
     3.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分批举办处级、科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抓好“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等主体班次专题培训,加大案例教学力度,丰富网上党校学习内容,构建脱产培训、在职教育、网上学习、外出考察“四位一体”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4.着力打造追赶超越莲湖铁军。健全完善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研判机制,进一步强化“三项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中的运用,做好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定期选派年轻后备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

  5.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抓手,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30条推进措施。在街道社区,重点开展“强基提优”行动,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轴心作用和凝聚服务群众的主体作用,优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探索新兴领域党建新模式,抓好“两个覆盖”、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深化“评星晋级,争创双强”活动。在机关,重点开展“争先提效”行动,围绕服务中心提高站位,紧盯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杜绝官僚主义。在学校,重点开展“固本提标”行动,推行中小学校大学区党建模式,引导学校党组织围绕教育教学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用好“六个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是从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好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议事协调作用,持续做好区委常委会常态化听取党(工)委、部门党组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工作。四是探索信息技术和党建工作融合新途径。
7.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成立专门的人才机构,制定《莲湖区大力实施人才兴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出台人才公寓分配入住办法及日常管理工作制度,优化完善人才站服务功能,为人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组织部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同时负责区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费及项目支出。区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为区委组织部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正处级行政单位。区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是莲湖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莲湖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纳入预算的部门有:中国共产党西安市莲湖区委员会组织部,无下属机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员27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7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组织部及下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03.96804万元。公务用车0辆。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4.2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324.29万元,全部为一般财政拨款收入,较2017年收入预算403.7377万元减少79.45万元。收支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区考核办工作经费单列而减少的项目经费。二是学分制登记工作已完成而减少的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与预算总体收支情况的内容和金额相等。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4.29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237.2947万元减少3.01万元。项目支出90万元,较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166.4430万元减少76.443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基本支出: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34.29万元,较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39万元,是由于人员变动增加的费用。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3.25万元,是由于会议费、培训费降低减少的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0.15万元,是享受独生子女补助人员减少的费用。

  项目支出: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选聘生工作补贴、区委非公工委工作经费、区委基层党建指导员工作补贴、全区干部培训及组织工作会议经费、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管理员经费、莲湖区组织史征编、印刷经费、全区处级以上及党群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经费、领导干部信息采集及公务员管理系统维护费等项目支出),较2017年减少76.4430万元。一是区考核办工作经费单列而减少的项目经费。二是学分制登记工作已完成而减少的项目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5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较上年减少0万元;降幅0%,原因:无出国出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较较上年没有变动,降幅为0%。无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4.58万元。包含办公费12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工会经费2.85万元,福利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6.73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反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三公经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项目支出,主要反映用于重点课题调研、督察、信息、刊物征订、机要保密、网络管理、政策调查研究等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反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