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综合预算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内容说明如下:
一、莲湖区文化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文化、体育市场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全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布局。
(三)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体育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文化、体育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和体育事业的体制机制改革。
(四)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文化活动室建设。
(五)负责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及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行业监管;负责对民办出版机构进行监管;负责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
(六)承担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责任;负责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和印刷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音像制品的出版、复制管理,负责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的管理。
(八)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及制度建设。
(十)负责全区竞技体育发展,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竞赛活动,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博物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区文化体育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化科(莲湖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拟订全区文化、文物方面的相关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扶持、促进、协调文化产业发展,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创新;指导文化设施建设及文化类会展活动;扶持指导文艺创作和生产;组织重大艺术活动;负责艺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 指导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全区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建设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负责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业监管;负责全区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电影放映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印刷和发行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出版和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发行网点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中小学教材、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发行工作;监督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市场行政审批与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网吧服务、网络游戏、美术品经营、业余艺术培训市场经营活动;组织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利用和开发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我区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与对外文化贸易工作;负责全区文物、博物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3.体育科
拟订全区体育方面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体育锻炼、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等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调查研究全区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组织开展体育科学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全区体育宣传工作;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社区体育、行业体育、少数民族体育、老年人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负责全区裁判员、运动员的培养、考核、选派及技术等级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教练员业务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传统项目学校的体育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商业性体育健身、训练、培训、竞赛、表演、娱乐等体育市场;负责规范体育服务管理;负责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体育统计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4,文物保护科
负责拟订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发展方面的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普查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区历史文化街区的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文物行政执法,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的管理和申报工作;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全区文物遗址公园保护管理与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项目的协调、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负责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文物、博物馆方面的保护宣传、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区文体局将以“建设文化丝路高地、积极推进文体事业再上新台阶”为目标,以“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繁荣发展基层文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莲湖特色的文化新局面”为主线,争当莲湖铁军,奋力“追赶超越”,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是做好“莲湖武术”“城隍鼓乐”“钱币博物馆”的项目包装策划,在中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上进行推介。二是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对接意向企业,争取年内打造一家具有丝路起点区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三是加快文化服务项目实施。大力推广24小时不打烊书屋,广泛引进社区书屋,搭建第三方服务平台,助力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加快图书馆PPP项目建设步伐,力争2018年开工建设。四是加大对外招商力度,充分利用“以商招商”模式,和外地企业建立资源共享的招商合作平台。
(二)打造文化丝路高地。一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积极督促、指导各街道文化站(室)建设,并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季度点评、年度考核。二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认真开展“夏日广场文化活动”“红五月”“居民文化辅导培训”等文化惠民活动;组织好“书香莲湖”“音乐之城”建设和第九届文化艺术周等有关活动;深入开展群众艺术培训。三是加强文物和非遗保护。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扶持力度,包装推广都城隍庙鼓乐项目;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学习交流和进校园、进社区等活;整理近年来非遗取得的成绩编册成书;做好莲湖区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文物安全管护工作,以区政府名义和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
(三)建设体育强区。持续开展覆盖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区域的全区全民健身活动;抓好竞技体育训练、比赛工作,为十七运打好基础;加强武术之乡建设,组队参加“武术之乡”比赛等重点赛事,积极开展武术六进,组织好武术展演等活动,巩固武术之乡建设成果;做好辖区体育产业调研、统计工作;挖掘整理我区武术运动历史发展资料,编纂反映莲湖武术的书籍;配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完成年度全民健身器材安装、更新工作。
(四)优化投资环境。持续开展继续开展“净网”、“秋风”“清源”“固边”“护苗”等“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确保文化环境风清气正;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不断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繁荣稳定。
(五)打造莲湖文体铁军。一是以“两学一做”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及其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八项本领”,学以致用,指导全局工作开展。二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的反对“四风”;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班子带头,全员而动,敢闯敢拼,人人尽责;四是加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抓大局能力”“策划能力”和“调研能力”,开创莲湖特色文体事业新局面。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本部门无所属基层预算单位
2.单位性质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3.经费管理方式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体育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四、人员情况
2017年底实有在编人员34人,退休人员28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综合预算、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
1.人员经费:核定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核定。
2.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正常运转和工作需要测算填写。
3.项目支出:按年度工作需要,分轻重缓急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2018年购置资产26.79万元。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文化局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文体局预算总收支为609.62万元,较上年下降11.68万元,主要为上年经费中含参加十六运比赛所需的训练与比赛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文体局财政拨款预算总收支598.47万元,较上年增长35.16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文体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数为598.47万元,较上年增长35.16万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8年文化支出502.64万元,较上年增长86.62万元,主要为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后公用经费增长。
(2)2018年文物支出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2018年体育支出93.83万元,较上年下降30.92万元,主要为上年经费中含参加16运比赛所需的训练与比赛支出。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8年基本支出377.4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56.47万元,较上年下降16.9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9.55万元,较上年下降3.8万元,主要为人员变动引起的工资及公用支出变动。
(2)2018年项目支出221.00万元,较上年下降6.99万元,主要为体育比赛的训练与比赛支出下降。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文体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18年文体局“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化。
(2)2018年文体局会议费支出预算1.05万元,较上年增长1.05万元,因上年无此项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文化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5万元,较上年下降3.8万元,主要为人员变动引起的公用支出变动。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部分,不含人员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医疗费等。
4.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由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专项业务费,大型购置、大型修缮、大型会议。包括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支出,其中有场地费、劳务费、服装费、广告宣传费、器材费等;文化馆免费开放支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支出;博物馆扶持项目等项目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文体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二、部门支出预算表
莲湖区文化体育局2017年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