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发案,本部门现更名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湖分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研究拟定相关配套规定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全区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年度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3、负责全区土地调查、统计、监测工作;调处土地纠纷,确认土地权属。
  4、负责全区国有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实施土地储备出让前的开发与整理,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做好土地储备资金的筹集及成本核算工作。
  5、负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土地违法案件。
  6、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业务、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
  7、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教育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
  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下设办公室、地政地籍科、监察科、建设用地科、储备中心、5个国土资源所。

(二)、2018年度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积极做好土地项目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完成了莲湖区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编制工作(全区列入2019年收储计划共3个项目,面积56.55亩,列入供应计划共1个项目,面积5.88亩)。二是受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的委托,对丈八路储备土地上存在的81530.41立方米垃圾进行了清运。三是协助村组协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华地公司做好返还用地的地价评估、货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四是积极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时从监测监管系统中提取《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管理卡》进行现场核查,并上传巡查数据。五是完成了2018年莲湖区土地储备资产核算工作。六是配合市土地储备中心完成了团结水库项目土地征收后协议村组返还国有土地地价评估等工作。

2、房屋办证遗留问题及三调工作全面推进。一是按照市、区关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要求,成立区调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莲湖区《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对接,搜集整理辖区资料,为三调工作夯实基础。二是汇总上报了不动产登记情况数据录入,制定了《莲湖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处遗工作的通知》《2018年度莲湖区处理房屋办证证遗留问题工作任务》。年初来,全区共完成首次登记处遗项目16个,涉及户数12036户,其中住宅9941户,非住宅2095户,提前完成了市处遗办下达的2018年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5000户工作任务。三是按照省市区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积极打造“三化五最”营商环境,组织专项组成员单位积极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办理事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办理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向企业、群众宣传普及不动产登记有关政策,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序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建立和完善上下对接沟通机制,每月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全面掌握不动产办证进度与存在问题,帮助企业、群众更好地解决困难。四是认真做好处遗信访投诉回复和曹银珍、曹庚雷房屋拆迁补偿信访化解任务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处遗信访投诉件193件,回复193件,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查阅档案260多宗,核实宅基地101本,权属认定21户、接待来访群众420余人次。

3、全面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制定了《莲湖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莲湖区宅基地清理清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预案,认真开展了6.25土地日、12.4宪法日宣传活动,迎接了“七五”普法工作中期自查工作检查,完善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和及相关文件资料。年初来实施动态巡查145余次、接受咨询120人余次,回复“12345”市民热线300余件;12336微信举报平台收到举报30余条。

4、扎实开展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和大调研活动。研究制订了《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落实五个扎实要求”调研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大调研中开展“五进五问五提升”集中走访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刻反思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乱象反映出的问题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慵、懒、散、慢、虚等现象,纠正“四风”新表现,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解决了部分群众关心的问题,密切了与群众的联系,促进了我局干部作风有大幅转变,确保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5、继续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是制定印发了分局《抓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谈心谈话实施细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分局科所结对子促工作安排》,落实局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打造追赶超越铁军 补齐干部作风短板》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严格早签到、日抽查、月考勤等制度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和党费收缴管理,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和《梁家河》诵读活动,按期足额向区委组织部交纳党费,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

(三)、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单位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仅包括部门本级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机关),下属土地储备中心和第一至五所均为科室非独立核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部门本级(机关)

2、单位性质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为行政单位,下属土地储备中心和第一至五所为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均由分局机关统一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3、经费管理方式

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

4、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8人;实有人员5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3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行政人员超编均为历年军转干部和调入人员。

 

5资产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011.4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996.1万元,无形资产13800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见附表)

(一)2018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8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空表原因为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八)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空表原因为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开支均为车辆运行费,单位下属事业单位车改未进行完毕,为保障2018年度专项工作开展启用下属事业单位保留的4辆公务用车)

(十)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上下年相差万元,减少原因为单位根据财政压缩开支要求减少车辆出行,维修压缩了日常开支)

(十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764.25万元,较上年增加11.53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25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15.01万元, 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另本年新增两个专项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2)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本年度无其他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3.48万元。减少原因为去年收刘、李因处罚退回奖金工资3.48万元。

(6)本部门为行政单位,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

(7)本部门无以前年度尚未列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

2.支出总计837.66万元,较上年增加151.1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另本年新增两个专项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757.9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120.99万元,增减变化原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79.7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8年度主要是“三调”和“处遗”两个新增项目,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执法、宣传以及开展土地管理业务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30.14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本年新增“三调”“处遗”两个专项项目经费,为保障项目开展,购置资产一批,新增4名聘用人员。

(3)无经营支出。

(4)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5)无结余分配。

(6)无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95万元;项目支出79.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4.3。较上年增加15.0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另本年新增两个专项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95万元;项目支出79.7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土地资源调查20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54.71。较上年增加151.1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另本年新增两个专项项目经费,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37.66万元, 较上年增加151.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3.3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9.85万元。另基本支出64.64万元,行政事业项目支出65.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51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93.3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4.64万元。较上年增加124.48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上年度人员目标考核奖在本年支出,并且目标考核奖相较以前年度增加幅度极大,本年财政将部分公积金拨付单位自行缴纳,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以公开空表。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全年共支出7.44万元,开支均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共支出0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接待费全年共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0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本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共支出7.4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本年度无购置车辆活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支出7.4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9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日常车辆使用次数,年末事业单位车改,公车停止使用。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4、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0.73万元,主要是人事干部、三调工作、国土部专项培训支出,较上年减少0.39万元,下降(增长)35%,主要原因是上级组织收费性培训次数减少,相应费用有所减少。

5、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无变化,本年无需费用支出会议活动。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97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本单位采购严格按照区财政招标入围协议供货商名录采购,无法确定中小企业,故无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0%。

(五)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2018年本部门对3个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0万元。

(六)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64.64万元,较上年增加11.92万元。增加原因是为保障“三调”“处遗”两个专项工作开展,单位日常支出均有所增加,另为项目开展新增5名聘用人员,并且上调劳务费基数。

(七)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基本支出包括三个内容: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各类社会保险)
   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工会费、福利费……)
    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抚恤金、学校的奖学金、对职工个人工作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包括大型购置、大型修缮、专项课题等,要求专款专用。本部门主要涉及国土管理事务、土地资源调查事务。


附件: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莲湖分局2018年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