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全区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协调指导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讨论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组织、协调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司法改革。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同级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协助做好政法系统科级干部的管理、培训、考察和任免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

  10.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宣传表彰政法系统的先进典型,抓好全区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11.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教育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

  12.承办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设5个内设机构和区委“610”办公室。

  (三)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政法委员会(本级),无下属部门。

  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区级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提升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

  2.深化“平安莲湖”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深入推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三管十服务”网格服务管理,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比、督查督办等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4.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基层基础工作,以防范与打击并重、警示教育和帮教转化共抓为核心,以做好重点人管控工作为重点,确保实现三个零指标和四个绝对不能工作目标。

  5.深入推进维稳“七项机制”和“五项问责”办法,认真落实维稳研判会议制度,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区级重大项目和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区委政法委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我委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12人,实有在职干部18人,截止20171231日,固定资产合计183.76万元。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7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八)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十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156万元,较上年减少11万元,其中: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49万元,较上年增加340.09万元,增加原因是追加了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经费。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

  3)其他收入9.51万元,较上年增加9.5万元,增加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获得市级部门的奖励,拨付的奖励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67.5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103.79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001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2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减少7.8万元,减少原因是在日常办公支出上有所减少。

  2)项目支出783.5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2万元,减少原因是在项目采购和日常办公方面支出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67.5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2万元,项目支出783.54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1.91万元,减少原因是在项目采购和日常办公方面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3.7万元,较上年增减少11.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1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专业名词解释

  1. 三公经费:反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区委政法委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反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主要反映用于平安创建、提升“两率一度”宣传、老旧小区技防设施改造、政法工作表彰奖励、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等项目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反映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机构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机构运行经费为48.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01万元,变动原因为是本年机关运行在日常办公经费支出方面有所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18无政府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