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上投诉;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批示;负责按规定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信访案件;负责区内群众来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接待和劝返工作。
(6)健全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分析研判分析,参与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8)负责区信访大厅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派驻信访大厅人员的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9)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10)负责对省、市、区综合考核、专业考核指标日常监测、统计和报送,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莲湖区信访局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信访接待室、督查室,各科室设科长1名。
(三)主要任务及目标
2017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区委“追赶超越”要求为引领,以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围绕“落实依法逐级走访、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化解信访积案等重点工作,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部门所属基层预算(决算)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1、决算部门构成
莲湖区信访局(本级),无下属单位。
2、莲湖区信访局参公管理机构是西安市莲湖区信访案件调解中心,科级建制,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信访督查专员1名(副处级);科级职数5名,非领导职务2名。现在职干部人数13人。办公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形式。
信访局现有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6人,其中处级4人。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为全额预算拨款。
莲湖区信访接待大厅设在区信访局一楼, 大厅共有工作人员10人。驻厅工作人员都是相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工资、组织关系在原单位不变。
二、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表
(一)2017年度决算收支总表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四)2017年度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及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总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八)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九)2017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十)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表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十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表(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69.68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2.63万元,较上年增加163.24万元,人员经费方面主要是增加目标考核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增加138.15万元。
(2)其他收入17.05元,较上年减少26.86万元,此项收入多为上级拨专项款。
(3)上年结转和结余23.91万元,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371.41万元,较上年减少21.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0.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较上年增加25.09万元,主要为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及人员增资等(含离休人员医疗费)。
(2)项目支出211.0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信访事务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较上年减少46.48万元,原因主要是信访专项事项已化解经费减少。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2.18万元,主要是接待大厅维修改造因客观原因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33万元,项目支出194.04万元,较上年增加163.24万元,主要为目标责任考核奖增加、信访接待大厅维修改造项目因客观原因未能开工待来年继续按照原渠道进行。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4.37万元,较上年增加64.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6.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2.6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四)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反映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
2.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反映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含离退休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信访事务支出。按照工作职责在办理接访、约访、下访活动中进行排查化解、协调督办的信访事项所需要的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1万元,与2016年度支出15.41万元相比,减少了3.3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了八项规定,压缩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上下年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我单位已参加公车改革,账面无车,因工作需要,从区机关事管局暂借公务车辆1辆,所需经费由我单位日常经费开支,本年工作业务量激增,支出费用均为车辆加油、保险、维护费的项目,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办法执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及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我单位已参加公车改革,账面无车。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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