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莲湖大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

2021年10月11日上午,生态环境莲湖综合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4名,分别对大唐西市综合体项目A2、C地块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1台龙工牌挖掘机未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喷涂环保标识码)。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叫停该作业机械,并对机械所属单位西安镇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做了详细现笔录,告知相关法规及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其余5台国三机械已申报登记(张贴环保标识,喷涂环保标识码);且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国标 36886-2018 III类排放限值标准。下一步,莲湖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监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持续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使用未申报及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如机械检测判定超标排放,一律按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