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莲湖分局污控科落实属地土壤监管责任,护航十四运安全保障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莲湖分局污染控制科落实属地土壤监管责任,对辖区土壤污染地块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十四运安全保障进行护航。分局污控科人员对现场污染地块围挡、标示、人员管理进行现场核查,对企业上报资料一一比对,未发现围挡破损、标示不清等问题。随后,分局污控科人员对企业现场管理负责人提出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土十条”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各项法定义务;二是加强污染地块的监管工作,每天对围挡标识进行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地块;三是在对围挡区域内污染土壤治理之前,禁止一切土壤扰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