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按照《关于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通知要求,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对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移动探伤和使用二类以上射线装置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021年5月7日至12日,莲湖大队出动执法人员6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3家(庆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西安动力控制科技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

被检查企业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射线装置场所按规定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放射性警示标志规范,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开展监测并建立相关监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