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尾气所率先达成路检执法“环保取证,交警处罚

自4月1日以来随着最新颁布的 《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尾气所经过多方努力与磨合,于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机动车路检执法中的“环保取证,交警处罚”移交环节,实现了检测报告现场移交的工作要求。

在4月16日,我所联合交警莲湖大队于枣园西路的日常路检执法工作中,现场检查过往30辆低速载货车辆,其中发现2辆超标车。以现场检测,后台传输,前台打印检测报告的形式,最快在5分钟完成了检测报告的现场移交。

在下一步工作中,莲湖区将继续加大路抽检检查力度,同时压缩移交环节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