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早,生态环境局莲湖分局尾气所联合交警莲湖大队于辖区劳动路与大庆路丁字路口以北开展日常路抽检工作。
辖区交警对行驶中的低速载货车辆进行挡停,我所对车辆尾气及相关手续进行检查,并登记车辆信息及检测结果。
现场检查过往车辆36辆,查处1辆汽油车排放超标,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开具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车主在15日内将车辆尾气超标情况治理完毕并复检上线。发现1辆汽油车排放临近超标,我局工作人员对该车驾驶员提出警告,并要求驾驶员对该车进行维护保养。交警处罚1辆黑烟车。
下一步,莲湖区将继续加大路抽检执法力度,重点对辖区内国控省控子站周边和各主干道行驶的车辆开展尾气排放检查,确保经查车辆不带“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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