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莲湖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图解】莲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暂行办法》《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莲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莲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附件:

莲湖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法律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莲湖区农兴路城市更新片区项目实施方案》

区财政局

2023年6月

《西安市城市更新办法》《西安市城市更新“十四五”规划》《西安市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城市更新片区(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工作程序》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2

《民航西关基地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决定》

西关街办

大兴新区管委会

2023年12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审议。

3

《“和谐莲湖”民生保险保障方案》

区民政局

2023年6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

4

《莲湖区优营商、激活力、促发展二十条措施》

区发改委

2023年6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