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发布街道
信息公开指南及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明确将“街道要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街道要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纳入考核指标。为便于各街道尽快完成信息公开指南及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和对外发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发布工作

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参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初步草拟了《XX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参照模板),请各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模板抓紧研究制定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完善的指南按程序审核签发并填写《区政府网站拟发布信息审签单》后,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资源管理系统—内容管理—内容采集—信息公开库—公开指南”路径添加,统一在本街道政府机构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对外公开。

二、关于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发布工作

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同时参考其他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初步草拟了《XX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参照模板),请各街道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实际工作对目录模板逐项进行完善,修改完善的《标准目录》按程序审核签发并填写《区政府网站拟发布信息审签单》后,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资源管理系统—内容管理—内容采集—信息公开库—公开目录—其他”路径添加,统一在本街道政府机构下“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栏目对外公开。

当前临近省、市考核,时间紧、任务重,以上工作请务必于9月18日前完成。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及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定发布工作,关系到各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请各街道务必重视,认真研究,确保对外发布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街道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既符合上级规定要求,又符合街道工作实际。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