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关:区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 | 处罚内容 |
| 1 | 西安莲湖宏府诊所(个体工商户) | 非法对外出租诊所口腔科案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条第(二)项的规定 | 莲卫医罚〔2025〕23号 | 2025.10.31 | (一)没收人民币4164.9元;(二)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 |
| 2 | 雷波 | 中医(专长)医师超出注册的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案 | 违反了《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三十七条规定 | 莲卫医罚〔2025〕24号 | 2025.10.31 | (一)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二)罚款人民币11000元整 |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