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二)

序号

当事人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日期

处罚内容

1

西安长德口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莲湖丰禾路口腔诊所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22.5,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5〕7号

2025-8-1

罚款金额10000元。

2

刘倩

非医师行医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参照《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36.15,违法类型:轻微)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5〕8号

2025-8-1

1.罚款金额2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3

西安美莱医学美容医院

特殊治疗未告知医疗替代方案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5﹞14号

2025-08-06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0元。

4

母义龙

医师未变更执业地址执业案

违反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莲卫医罚﹝2025﹞11号

2025-08-06

1.警告;

2.罚款金额10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1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