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一)

序号当事人案由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
1西安市莲湖区舒敏美甲店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案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2025.7.71.警告2.罚款1000元
2西安莲湖中诺口腔医院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案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规定2025.7.4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