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当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案由

处罚依据

处罚

决定书

处罚

决定时间

处罚结果

1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

9161010466316687XW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超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六项;《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西医保莲湖罚处字〔2025〕第2220250001号

2025.1.24

1.约谈机构负责人;2.责令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立即改正;3.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4.对违规医保基金71024.37元处以1倍罚款71024.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