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2025年以来,区投资局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和局党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招商引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规范招商引资工作流程,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规范合法,努力实施依法治区工作目标,有效促进了全区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健全法制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规划,与招商引资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法治建设相关党组会议4次,研究解决合同审查、普法宣传等重点问题12项。二是完善制度体系。起草并下发了《西安市莲湖区产业项目全周期服务实施方案》,初步建立产业项目全周期覆盖、全链条服务、全要素保障、全流程优化的服务保障新机制,修订《区投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招商引资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5项,确保法治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深化学法用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素养。
一是抓实“关键少数”学法。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等专题学习4次,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法治培训、带头讲法治课,示范带动全局形成尊法学法氛围。二是强化全员法治培训。将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纳入干部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筹、学懂弄通。全年累计组织学习5次。三是规范决策法律审核。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项目协议审查、政策文件制定等法律事务8次,提出法律意见30余条,确保重大决策、招商引资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未发生因决策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三)聚焦主责主业,筑牢法治营商环境屏障。
一是全年的经费预、决算、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使用、重点招商项目确定等重大问题,均由局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做出决策,并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上对外公示,使决策更加透明、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5年公开了2025年部门预算、2024年部门决算。二是建立健全招商引资信息报送管理机制,坚持及明、准确、全面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报送的规定程序,逐月向上级报送发布莲湖区招商引资信息,招商引资信息报送工作提升明显。三是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在重点项目招商各个环节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招商工作实际,聘用常年法律顾问,提供草拟、审查、修订合同,解答涉及法律问题等服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执法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实地走访等形式,向辖区外资企业宣传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外资企业在莲湖依法经营。二是利用新媒体、工作群等宣传阵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重点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网络安全、保密法规、典型案例等法治宣传,不断提升全局干部知法守法意识。三是结合法治宣传月、“宪法周”等活动,积极利用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干部常怀敬畏之心,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在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不深不透,在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部分干部法治思维运用不够熟练,在项目洽谈、政策落实等环节中,将法治要求作为“附加项”的情况依然存在,未能完全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二是法律风险防控精准度不够。对招商引资领域新型法律风险的前瞻性研究不足,尤其是在跨境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有待加强,法律顾问参与前端风险预判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维融入,推动业务法治双提升。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干部培训核心内容,开展“法治+招商”专题研讨活动,推动干部在项目洽谈、合同审查、政策制定等环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建立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清单,明确重点融合任务,将法治要求嵌入业务全流程,实现以法治促规范、以规范提效能。
(二)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筑牢法治保障防线。
建立招商引资新型法律风险研判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重点关注涉外合同、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深化法律顾问“嵌入式”服务,推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项目前端洽谈、政策设计等环节,编制《招商引资常见法律风险防控指南》,提升干部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
(三)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与律师事务所、高校合作,开展法律实务培训2次以上,重点提升干部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实操能力;建立干部法治素养考核评价机制,将学法用法成效与评优评先、晋升提拔挂钩,激励干部主动提升法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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