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区财政局认真梳理总结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制度保障,健全依法理财体系
一是持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对标上级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监管、政府债务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内部规程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确保财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财政管理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做好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和公开发布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报备工作。
(二)规范决策程序,提升科学民主法治水平
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重大财政政策、大额资金分配、重要改革举措等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复杂法律问题研讨、诉讼案件处理等工作,为财政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风险。
(三)聚焦重点领域,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和规范性。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优化采购流程,加强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化解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四)优化执法行为,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财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规范执法主体和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执法人员按时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依规执法。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抓实机关内部学法。将宪法、民法典及财政法律法规纳入党委会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线上法治学习等活动,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二是积极开展对外普法。结合“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做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财政法治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带头遵法学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带头参加法治培训,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运行、化解债务风险、维护区域经济大局稳定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普法形式相对传统,针对不同对象(如区级预算单位、部分区属国企)的精准普法不够,利用新媒体开展互动式、场景式普法的探索不足。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创新意识和能力有待增强,在运用新理念、新方法破解法治建设难题方面探索不够。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持续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全局法治建设逐步推进,确保各项法治任务有效落实。二是深化制度建设,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围绕财政改革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继续完善财政管理各领域制度规范,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严格规范执法,优化财政监管效能。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加强财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加强以案释法、运用新媒体等开展精准普法。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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