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原则,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统计工作
一是加强区级统筹,务实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2025年全区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意见》,作为全区各党委(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区委常委会上学习1次,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1次,深入剖析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及国、省统计局通报的近年来发生统计造假典型案例1次。通过常务会、专题会、调度会、调研等形式研究统计工作10余次,扎实研究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入库纳统、经济稳增长等工作。
二是抓好“关键少数”,统一认识。发放《统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应知应会(领导干部篇)》155份。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统计局分管负责同志在“奋斗莲湖·实干型处科级干部培训班”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次。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狠抓执行。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4次,研究部署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工作3次,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和追责问责体系。
(二)履行法定职责,统计职能有效发挥
一是扎实统筹推进,1%人口抽样调查圆满完成。落实普查机构,组织领导到位。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普查经费,后勤保障到位。做好经费保障,落实专项财政经费50万元,更换下发数据采集硬件设备PDA153台。配强两员队伍,组织人员到位。将1%人口抽样调查列入街办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协助街办做好调查员的选配,聘用调查员330名,组织开展业务培训3批次。共完成87个社区167个调查小区的区域划分、绘图、住房单元核实,顺利完成入户登记采集任务,共调查登记6687户,13884人,高质高效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是狠抓落实推进,完成住户调查中期样本轮换。本次大样本轮换涉及5个街道9个社区,目前新轮换记账户已经全面开户记账,电子记账率提升至87.8%,较轮换前提高4.5个百分点。编印《住户调查指导手册》150份,通过社区群、海报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结合生活化沟通技巧,增强居民配合度。结合日常工作实际,整理形成“住户调查记账易漏事项清单”“账页审核关注事项清单”,针对退休户、工资户、经营户等分类指导,重点提醒赡养收入、网购消费、经营成本等易漏项目。
三是构建系统体系,强化行业预警研判。系统构建并深入实施以“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复盘”为核心的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在“事前预警”阶段,建立各专业重点企业监测名单,收集86家重点企业的经营数据,对我区规上企业总体的经营情况进行预判预警,并及时将预测结果反馈相关职能部门。在“事中监测”阶段,报表填报期间,实行“即报即审”机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在“事后复盘”阶段,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对策建议。全年累计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跟踪服务130余次,撰写《统计信息》35期,为区域经济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统计保障。
四是重点挖掘调度,扎实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截至目前,申报入库纳统企业76家,全区在库“五上”单位达到626家,为我区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摸排发掘意向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110余家,实施清单管理。激发月度入库纳统工作动力,全年新增纳统月度30家,为历年最多。落实牵总调度、包抓指导、组团服务等工作机制,通过定期调度、精准指导、一对一服务,缩短企业从达规达限到入库的时间差,做到应入尽入。
五是高效分工合作,认真履行统计调查报告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坚持即催即查、即报即审、即审即核、即核即改的原则,认真完成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和劳资、社会科技和文化等领域135项常规统计报表,开展好农民工市民化调查等10项社情民意调查。编撰发布《莲湖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结合全区“39+187”项指标体系,深入分析监测指标,形成《莲湖统计信息》36期,区级领导批示2篇;向两办报送信息45篇;撰写全区经济运行研判、分析研究材料等38篇,为区政府领导及区级部门作出经济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400余次。
六是强化基础建设,有力保障统计工作条件。为区统计数据信息中心核增事业编制3名,通过调动、招聘、自行调配等方式为全区增配统计人员22人,报送2026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招录2名事业单位人员。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与各街办签订《零信任账户安全使用承诺书》22份,切实保障安全接入访问统计业务网络,防范因网络安全导致数据泄露。高效推进统计业务专网整合,实现区局与省局统计专网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我局统计业务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数字化根基。
(三)抓好协同联动,发挥联合监督职能
一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与区委巡察办共享监督成果,今年以来,对我区被巡察的25个单位、3个街道党组织以及64个社区党组织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等情况进行研判,并向区委巡察办反馈情况。
二是发挥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统计诚信诚实教育,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用,围绕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7次,组织全区统计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81份,引导广大领导干部深刻领悟“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内涵,提高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担当。
三是规范做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交。严格执行《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规定,2025年以来,与区纪委第三纪检组研究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情况3次。印发《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案件和处分处理建议移送办法的通知》,加大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的沟通,推动追责问责流程规范、处罚得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核心作用
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在党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计相关法律法规4次,研究部署防治统计造假相关工作3次,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党政同责责任体系和追责问责体系。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区委常委会及区政府常务会议各学习1次,主要负责人在常务会上对统计法相关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二)依法履行职能、强化队伍建设
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牵头制定《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局2025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局领导深入企业,开展“一把手跟执法”检查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服务水平。与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用专职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应诉、裁判和主动履行法定职责,全年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强化队伍建设,为区统计数据信息中心核增事业编制3名,通过调动、招聘、自行调配等方式为全区增配统计人员22人,拟招录2026年事业单位人员2名。
(三)推进法治宣传,完善监督机制
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1次。结合“统计开放日”“1%人口抽样调查”“统计年报会”,组织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莲湖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作工作办法》并召开联席会议1次,推动审计工作与统计工作统筹衔接。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联合印发《西安市莲湖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实施方案》在我区贯彻落实的部门合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2026年主要安排
虽然在推进依法统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学习宣传不够全面广泛及企业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统计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针对存在的不足,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加强数据检查核查。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统计报表数据审核,统筹执法和专业力量,持续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持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融入统计培训、统计服务等各个阶段,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知晓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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