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区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法治理念贯穿于医疗保障发展全过程,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全区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深化法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理论学习会,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建设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领会掌握法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意识。

(二)坚持依法决策,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事项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为进一步促进医疗保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提供了保证。今年共召开党组会18次,局务会10次,讨论研究干部人事、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业务工作事项85项,并邀请纪检组列席监督,落实“三重一大”备案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和专业团队作用,对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疑难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程序合规合法。

(三)坚持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经办稽核等监管检查工作流程和标准化文书。规范医保基金监管执法程序,制定完善西安市莲湖区医疗保障《稽核工作规范(试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试行)》,修订完善案审会制度、稽核检查、投诉举报核查工作流程,确保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实施。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双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区医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均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公示,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结果和公示情况,全年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条。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向定点医药机构进行通报解读,起底问题发生原因,从根源上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三是扎实推进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先后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上级移交线索核查、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共查处违规机构654家次,给予行政处罚2家、暂缓拨付2家,暂停结算11家、解除协议71家,累计追回资金866.36万元,有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推进普法宣教,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医保政策宣传、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通过“莲湖医保”公众号发布医保政策宣传510期,欺诈骗保典型案例12期,制作发布短视频1个,加强警示教育,形成人人知晓政策、个个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原创拍摄《假如古代有医保》政策宣传短片,被网信西安、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转发,获得国家医保局短视频大赛二等奖。

(五)依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畅通医保咨询、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类投诉举报事项788件。认真办理中巡移交信访,研究解决1名企业职工反映未享受退休医保待遇问题,对辖区1名拆迁农民关于参加“失地农民险”的信访诉求,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沟通疏导,推动矛盾化解。对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 12393医保服务热线等平台转办788件群众诉求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责任分工、限时办结回复、定期分析研判,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确保不因医保方面的问题影响我区社会大局稳定。

(六)依法公开公示,加强社会监督。在辖区聘请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58名,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共筑维护基金安全的坚固防线。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畅通渠道,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领导信息、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及时公布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医保经办事项、办事流程、重要通知公告等,每月定期做好辖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的治理体系。积极推进莲湖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成立区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中心)协同推进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各项相关要求,履行法治建设职责。

(三)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进行专题学习,努力实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

(四)运用法治思维统筹开展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和总体规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严格遵守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利用专业规范的法律咨询和审核把关,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协调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结合医保职能开展法治宣传的力度有待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基金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少,实际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政策,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案例研讨。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深刻把握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刚性约束。优化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咨询机制,确保所有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动态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监管效能

聚焦医保基金监管主责主业,持续完善行政执法、稽核检查、协议管理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探索解决编制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问题的有效途径,通过业务培训、技能比武、案卷评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能力和实战水平。全面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惩戒,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控等新型监管手段,提高精准发现、精准处置能力。

(四)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紧密围绕医疗保障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切,制定实施年度普法计划。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在巩固“莲湖医保”公众号、政府网站等阵地基础上,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医保法治故事。结合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加强典型案例的梳理、发布和解读,发挥“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法治氛围。

(五)优化矛盾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优化医保咨询、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建立健全信访矛盾调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就地解决。完善信访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切实解决群众在医保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信息、基金运行情况、医疗救助结果等内容。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信息维护更新。落实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拓宽监督员参与基金监管、政策评估、行风评议的渠道和深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七)加强内部法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机关内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和评估。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研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法治医保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