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撑起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伞”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全社会应尽的共同责任。莲湖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于2024年10月在莲湖区养老服务中心设立了全市首个养老服务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月18日,由公共法律服务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的普法小分队,前往工作站为老年人送上法治大餐。

在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老人们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和老年人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莲湖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米浩源为87岁的周云芳老人一对一解答关于子女赡养和遗嘱方面的问题。莲湖区公证处公证九部部长常莉为老年人宣讲遗嘱公证法律知识,介绍区公证处推出的对于符合办理公证遗嘱条件的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首次办理免收公证费、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等多项惠民政策。

近年来,莲湖区通过打造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建成1个区级平台、9个街道工作站、142个社区工作室和17个专业领域工作站的“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形成了15分钟便民法律服务圈。2024年累计接待群众9万余人次,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20件,提供法律援助1699件,办理公证案件21915件,办理各类法律事项共计25534件,为群众取得和挽回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让辖区更多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