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区财政局认真梳理总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学习实践。一是将财政法律法规纳入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二是坚持把党对财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核心动能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始终遵循中央、我省、我市关于财政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减税降费等工作法定化。三是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法性文件过程中均充分征求法律顾问及司法部门意见,所有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皆经过合法性审查。
(二)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紧紧围绕年初收入预算目标,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税源管理,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收入征管各项工作。坚持“日通报、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加强财税沟通协调,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秉持“应保尽保、尽力而为、统筹保障、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精打细算确保财政稳定运行。
(三)依法理财依规监督。一是牵头建立我区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通过完善横向协同机制,深化贯通协调机制,强化监督结果报送,统筹开展财会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效。印发《莲湖区财经领域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减税降费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的专项检查行动。二是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按时组织全区预算单位高质量完成内控报告编报工作。针对内部控制管理薄弱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并在此基础上抽取单位开展“内控回头望”专项检查,督促单位加强内控风险管理,积极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三是启用库款预警监测,适时掌握库款支付情况,调整预警设置,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和重点支出。四是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及时关注监控平台拦截信息,做好拦截数据的审核处理,针对所有拦截数据逐条分析,及时纠偏纠错。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高度重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认真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强化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坚持把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二是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分工,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工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工作。
(二)理论强心,认真组织学习培训
一是带头学习《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带头信仰法治、践行法治,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意识。二是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研学财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狠抓落实,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订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抓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夯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全局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对各科所的督导检查,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理论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悟局限于财政业务,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不足;侧重于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力度不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推进全面依法理财的责任担当。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灵活运用党员干部“双报到”、进社区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依法履职,助推法治莲湖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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