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效发挥统计职能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统计工作
一是区级统筹,务实推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对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前后十余次通过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调度会、实地调研等形式,扎实研究推进五经普、入库纳统、经济稳增长等工作。
二是定期研究,统一认识。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重要统计事项,不定期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召开局办公会研究相关统计工作,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确保各项统计工作高效开展。
三是加强学习,深化执行。利用全局干部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统计业务工作培训会等机会,持续加强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相关精神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组织学习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全面落实好统计机构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法治及专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
(二)履行法定职责,统计职能有效发挥
一是按时完成常规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方法制度,完成1500余家调查对象2023年度和2024年月度、季度工业、能源、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就业等领域近28项常规统计调查。开展好住户收入、劳动力和人口追踪、农民工市民化、婴幼儿照护情况调研、居民消费意愿调查等其他十余项临时性调查和问卷调研。
二是完成重点领域监测。注重部门横向联动配合,完成全年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监测报表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牵头组织33家区级部门做好“莲湖区政务数据信息报送系统”数据报送工作。配合做好营商环境问卷调查、领导走访企业等工作。
三是持续优化统计服务。围绕全区重点中心工作,关注各行业经济运行动态,编撰发布《莲湖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结合全区“39+187”项指标体系,深入分析监测指标,形成《莲湖统计信息》28期,区级领导批示1篇;撰写全区经济运行研判、分析研究材料等82篇,为区政府领导及区级部门作出经济决策提供统计咨询服务500余次。
(三)强化安排部署,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一是加强领导,建章立制。普查正式登记启动以来,召开经普领导小组会议1次,区级领导主持推进会4次,常务会议研究经普工作2次,高位推进普查工作开展;建立月调度、周推进、日研判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阶段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是强化宣传,抓好培训。对全区“两员”开展各类培训57场,对普查对象开展培训19场,全面提高普查表基础数据质量。在市民中心、商业街区等重点区域投放宣传海报等,发放宣传品约1.8万份,举办普查登记启动仪式,省、市相关媒体进行报道宣传,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三是精心部署,有序推进。梳理100余项周、月工作清单明确任务,坚持常态化包抓督导推进,定期召开碰头会及时解决问题,组织1336名“两员”依法有序开展入户普查登记,共登记一套表单位519家;登记非一套表单位3.82万个;登记个体抽样户4514户。
四是加强审核,严控质量。落实即报即审要求,通过模板审核、集中审核,累计审核修改错误6.3万余条;扎实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有效提升普查数据质量。
(四)严守统计红线,落实依法统计职责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区政府常务会议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讲2次,统计法进党校1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培训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提升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启动仪式和统计开放日活动,扩大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
二是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区统计局对29家企业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立案查处1家;对517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11家,已责令改正;对32个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均达到入库标准;对130户住户调查样本户进行现场核查,其中联合区纪委现场核查13户,未发现报送虚假数据等违反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的情况。
三是发挥联合监督合力。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相互协作,与区纪委联合督导统计工作2次,向区委巡察办通报今年以来13家被巡视单位开展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情况。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局法治工作的领导,积极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定统计法律文书模板,加强对统计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配备2台音像记录设备,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
三是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用专职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均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利用日常统计业务培训、入企数据检查核查、“统计法颁布日”等机会开展集中宣传,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巩固统计普法成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2025年主要安排
虽然在推进依法统计方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学习深入细致不够,照本宣科的多,深入体会指导实践不足;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不够重视,统计法律意识不强;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在普法形式和工作创新上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不足,2025年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学习教育。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加强数据检查核查。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统计报表数据审核,统筹执法和专业力量,持续做好数据质量核查和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是强化宣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把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融入统计培训、统计服务等各个阶段,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知晓度和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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