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小小的交通事故,“路怒症”患者两车发生剐蹭,却引发了一场激烈厮打造成人身伤害。近日,莲湖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的某天,李某与被害人陈某分别驾驶各自车辆在西安市区行驶,由于塞车导致“路怒”,两车发生刮蹭继而引发两位车主口角,话不投机,双方竟言语不和发生争吵,随即相互厮打起来。期间,李某用拳打脚踢的方式击打陈某的头部、脸部等部位,陈某眼镜被打飞、鼻子也被打出血。在过路群众的劝解下双方停止打斗,后被害人陈某当即报警,接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控制。随后陈某到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陈某为双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鼻骨内陷,鼻中隔左偏,鼻部软组织肿胀。后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陈某的伤情进行鉴定为轻伤二级。
检察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冲动是魔鬼,一是冲动之下做的决定往往都是错误的,遇见问题必须先冷静分析,三思而后行就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再次奉劝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偶尔要收敛自己的脾气,否则会做下无法挽回的事,可能还要经受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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