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该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为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增强人民群众防范黑恶犯罪的法律意识,营造依法打击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莲湖区工信交通局以及所属单位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莲湖大队(以下简称“莲湖大队”)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学习,提高重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制定《莲湖区交通运输行业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明确宣传任务、实施步骤以及工作要求。通过党委会、周例会等开展集中学习,组织班子成员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逐条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2022年4月15日,按照莲湖区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统一安排,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出动执法人员4名,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册,发放宣传单册300多份,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增强宣传影响力,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线索,切实筑牢安全防范屏障。同时,联合辖区客运站场利用客运站LED大屏集中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内容,扩大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知晓度。
(三)部门联动,行业清源。牵头积极推进辖区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公安、交警、运政、街道等部门对城西客运站、西安市汽车站、西稍门机场大巴站点周边秩序进行管控。联合公安、旅游、街道等单位,加大北院门、钟鼓楼等旅游及人流密集区域周边的巡查管控,切实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客运市场秩序。
三、普法成效
莲湖区工信交通局采用多种宣传动员方式,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在辖区客运站场周边秩序整治工作中加强作风整顿,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树立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良好形象,展现交通运输领域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坚定决心,为平安莲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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