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帮助,让我和家人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近日,外卖员高某对向他提供帮助的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据悉,2022年12月5日晚9时许,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与此同时,同为外卖员的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并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突然转向,试图进入非机动车道。两人因躲避不及发生碰撞,导致高某倒地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高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高某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需住院治疗15天。在伤情稳定后,高某多次尝试与郭某协商赔偿事宜,但郭某不仅拒绝配合,甚至拒接电话、不回短信,致使协商无果。
无奈之下,高某来到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工作人员审查,高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中心立即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指派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刘彦虎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第一时间与高某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并指导其准备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及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据。同时,为确定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承办律师协助高某申请司法鉴定。
最终,在承办律师的全力协助下,法院判决被告郭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3788.15元,切实维护了高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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