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学习领会。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等内容。邀请市统计局执法监督处来莲湖开展统计普法专题宣讲,邀请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开展统计领域廉政教育。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在“奋斗莲湖”青年干部培训班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授课。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集中学习、全局例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证考试,1人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6人取得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力量得到增强。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和莲湖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线上培训,邀请常年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专题授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三)加强数据核查检查。严格落实《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办法》,完成对全区512家企业统计造假专项数据核查。组织对2023年以来纳入和退出的79家一套表调查单位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单位入退库单位原因真实、流程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28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
(四)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与“五经普”宣传相结合,统筹推进,9月份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举办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活动,12月份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设置活动宣传场地,发放宣传折页、彩页、海报等宣传品,并通过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和户外LED大屏等方式,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编撰发布《莲湖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西安市莲湖区人口普查年鉴》《西安市莲湖区统计年鉴(2023)》,发布《莲湖统计信息》36期、各类统计数据信息27期,在区政府官网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8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局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实上级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与陕西索骥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聘用专职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结合重要时点开展集中宣传,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巩固统计普法成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2024年主要安排
检视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作创新力度不够,在普法形式和工作创新上仍需提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重视不够,统计法律意识不强。下一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夯实思想引导。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
(二)进一步巩固业务能力。加强对统计人员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统计业务能力培训,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培训必备内容,以案释法强化统计违法案例警示,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检查核查。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加强业务管理、完善业务流程、强化质量控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统计报表数据审核,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宣传。开展载体多样、形式活泼的普法宣传,把统计法治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的全过程,持续在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提升统计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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