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坚定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紧盯“保民生”有关工作,紧扣各项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
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由局长牵头的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分管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长期法律顾问3名,对我局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咨询。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年内,利用每周二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学习了《民法典》《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多次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参加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等一系列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执法,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按照《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司法局关于转发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民发〔2023〕99号文件要求,莲湖区民政局制定《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联合区司法局开展了“阳光”行动,对各街道在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集中督导及入户排查。
二是落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兜底保障工作交叉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办发〔2023〕50号)文件要求,9月18-28日对雁塔区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检查,并迎接新城区检查我区社会救助工作。通过互查互学,有效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
三是按照《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开展社会救助复审,制定《西安市莲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特困人员复审工作的通知》(莲民办〔2023〕11号)复审文件,召开复审工作推进会,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资料审核、经济核对等工作,杜绝出现“错保”、“人情保”、“关系保”和特困人员监护责任、照料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公正、公平、公开,保障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权益。
四是与区财政局共同贯彻落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3〕21号)要求,按照新标准及时将符合政策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调整低保家庭补助水平和分类施保标准,为我区在册低保对象补发提标补助金68.21万元。
五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专门组织学习了上级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系列制度,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
(四)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社会组织规范合法运行
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压实业务主管部门责任,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群众宣传发放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手册,引导群众鉴别非法社会组织方法。二是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联合9个街道对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班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证件到期等情况督促、协助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经查,未发现非法社会组织。三是2023年12月20日,莲湖区民政局联合区卫健局、北关街道、龙首西南社区开展联合执法。对北关街道辖区内安定医院(未央路10号秦岭国际1-5层)门口悬挂未经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标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整改。对其悬挂的标牌(西安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陕西省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当场摘牌,劝散处理。今年年检中,对大多数社会组织进行了规范、政策宣传等,指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五)加强政策宣传,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法律工作人员深入各社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开展有关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城乡居民低保政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慈善助学政策》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遇到法律法规上的难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确保各项民政事业进入法治化轨道。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委书记、局长王江宏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
一是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咨询,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强化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在局务会、周三学习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和原因
通过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发现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存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群众中宣传力度不够,内部学习氛围不浓厚等问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全面落实局党委集中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民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民政系统学法、用法,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立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执法领域培训,加强民政领域宣传教育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区分民政服务对象,贴近百姓生活,重点抓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深化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建设、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帮扶救助体制改革、养老服务改革等事项,提升民政规范化水平。
二是继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局党委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交流研讨、专题会议、听取汇报、集中学习等方式,常态化研究、推进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亲自抓、亲自问,加强统筹、督促指导,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向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业务科室将结合工作职责,在政策创制、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方面投入时间、精力,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机关,提升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三是继续增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围绕服务对象现实需求,在养老、救助、基层治理、困难群体保障等领域出台系列含金量较高的制度文件,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更加科学优化、高效便民。聚焦社会组织领域的培育监管和执法检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大对社会组织领域的执法力度,着力打击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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