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学习实践。一是将财政法律法规纳入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通过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工作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财政法》《财政基本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学习。二是坚持把党对财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核心动能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始终遵循中央、我省、我市关于财政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减税降费等工作法定化。三是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或者起草、论证规法性文件过程中均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所有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皆经过合法性审查。
(二)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紧紧围绕年初收入预算目标,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税源管理,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全力以赴、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收入征管各项工作。坚持“日通报、周调度、月分析”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收入形势分析,加强财税沟通协调,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秉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着力优化支出结构,精打细算确保财政稳定运行。三是加大民生投入,强化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占总支出的73.8%。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做好社保政策落实等支出需求,教育、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正向增长。
(三)坚持依法依规理财。从预算编制、预算管理、经费保障等方面着手,促进财政资金规范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着力盘活各类结余、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六稳”“六保”密切相关的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在预算执行中,除中省市区确定事项外一律不予追加支出,对新增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优先调剂现有资金解决。四是实行基本支出预算按月,项目支出预算按进度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跟着项目走,让指标、项目、资金实现精准匹配,全力统筹好保运转和“过紧日子”的关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配备,明确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明晰责任任务,统筹推进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均通过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相比,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理论学习氛围还不够浓。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领悟局限于财政业务,学习的系统性和深入性还有不足;侧重于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宣传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落实不够细,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创新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强化推进全面依法理财的责任担当。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事项会前学法等制度,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抓好“八五”普法宣传。灵活运用党员干部“双报到”、进社区等载体形式,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用活群众语言,注重互动交流,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扎实推进普法深入实施,使懂法用法守法成为干部群众的共识共动。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助推法治莲湖建设深入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立足财政职能,扎实做好服务大局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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