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法学研究生来莲湖区司法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10月30日,来自西北大学法学院的7名同学在院团支部书记陈竟老师的带领下,来到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观交流,并就西北大学法学研究生来莲湖区开展社会实践进行座谈。

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旺妮表示,“非常欢迎西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来莲湖开展社会实践,莲湖区司法局将积极搭建平台,及时指导和帮助同学们全方位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践,确保大家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随后她带领同学们参观了莲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及非诉调解业务办理区域的功能设置、服务范围、办事流程,以及区司法局的工作职能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并对实习期间的各项纪律及注意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座谈会上,莲湖区调解协会会长米浩源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旺妮分别围绕莲湖区调解工作现状、调解案件的流程和方法、法律援助的管辖与受理流程、法律援助的援助主体以及受理的案件范围和对象等内容,为同学们进行了“岗前”实习培训。同学们表示,“这次实习实训机会非常难得,因为平时对实践工作并不熟悉,十分期待通过实践来拓宽视野,加深对法学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认识,积极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志愿活动中来,努力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区司法局与高校之间的一次友好互动,深化了同学们对法律共同体的职业认同感,推动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培养更多具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的优秀人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