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

一、什么是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在决定采用公证形式订立赠与合同时,赠与人以及受赠人双方要共同、亲自来公证处办理。

二、什么是赠与合同公证?

赠与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订立的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

三、办理赠与合同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2、财产证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存单、股权证明等);

3、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窝婚证、配偶死亡证明等) ;

4、受赠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5、根据个案情况,公证员审查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赠与合同公证后,如果赠与人反悔是否可以申请微销赠与合同公证?

不可以。《民法典》规定,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如果办理完赠与合同公证后,赠与人反悔的,只能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五、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赠与人赠与的房屋必须是赠与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果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属于赠与人与其配偶 (或者其他人) 共有的财产,赠与人应当与其配偶 (或者其他人) 共同签订赠与合同并共同申办赠与合同公证。

2、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赠与人出于自愿,必须是赠与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不得以签订赠与合同的方式逃避税收或者规避债务,否则,因此所导致的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财产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地将“所赠与的财产仅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的意思表示写入赠与合同。

5、赠与合同公证办理完结后,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

6、如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妥善保管未成年人接受赠与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