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权公证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分为遗嘱继承、法定顺序继承。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
二、什么人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
已死亡的人名下有不动产或存款、股权、基金等财产,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将财产过户更名到自己名下的,需持继承权公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手续。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需准备哪些材料?
继承公证的受理需符合一定的举证条件,应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财产证明(如房产证、存折、股权证明等);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4、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其中有去世的(如父母),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5、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要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其中有去世的(如祖父母、外祖父母),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公证遗嘱的,需带公证遗嘱原件。
四、办理继承权公证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被继承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股票、股权等。
注:抚恤金、补助费、丧葬费等不属于遗产。
2、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担保等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是否存在共有情况,遗产现由谁保管,产权应没有争议。
3、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应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4、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做出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
5、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五、亲属关系证明的格式?
证 明
兹证明我单位职工/社区居民 XX于X年X月X日在XX(地点)死亡, XX与XX二人系原配夫妻,XX的配偶 XX健在(或于X年X月X日在XX(地点)死亡),二人共生育子女X人,分别是XX,XX除上述子女外再无收养子女、继子女及非婚生子女,XX的父亲 XX、母亲XX均先于其死亡,XX在XX死亡后未再登记结婚。
XX单位/XXXX社区(公章)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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