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按照《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5〕98号)的规定,经用人单位初审、市级部门联审、区住房保障部门终审、莲湖区下列人员符合实用储备(E类)人才安居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9.24-9.29)。请广大群众监督或举报。
举报电话:029-87210200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红埠街59号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附件:
西安市莲湖区实用储备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 ||||||||
| 序号 | 申请人 | 申请人姓名 | 证件号码 | 人才类别 | 认定部门 | 婚姻状况 | 所服务企业名称 | 联审编号 |
| 1 | 主申 请人 | 张雯 | 610526********2225 | 实用储备 |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身 | 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 | LS00007941 |
西安市莲湖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6年9月24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