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全面启动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清查行动

莲湖区全面启动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清查行动。一是成立由各分管区级领导任组长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下设三个清查工作专班,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资源规划莲湖分局分别对我区经营性资产、房屋资产、土地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莲湖区区属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董旭组织区级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召开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应查尽查、摸清家底”原则,明确任务分工,规范有序推进。三是各清查专班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立即行动,为提高工作效率采取实体化办公方式,在区财政局集中统一开展工作。各专班对专项清查采取清单式管理,制定详细统计报表,统一填报口径,对清查出的待盘活资产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利用意见,确保此次清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