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 现场督察

西安强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记者 高乐

发布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全力推进“生态西安”建设……12月25日,记者获悉,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用强有力的举措,做好配合保障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雁塔:全力推进“生态西安”建设

持续巩固煤炭“双清零”成果,雁塔区全面加大对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自发集市等易发、过去曾经出现问题区域的排查。结合油品质量检查工作,依规对纳入淘汰类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产品按规定期限淘汰,并实施限制类项目准入。截至目前,雁塔区市场监管领域“散乱污”已全面清理。同时,雁塔区全面清理取缔全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外的废品收购站,清理取缔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小微汽修企业。

各基层市场监管所常态化派驻执法干部深入辖区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煤炭经营场所,并对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油品运输车、施工工地巡回检查,全面掌握情况,了解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实现网格化、动态化的实时监管,避免非法煤炭经营场所死灰复燃。

雁塔区将紧盯物流基地、货运车辆停车场和休息区、施工工地等重点区域,加大整治巡查力度,协调沟通“生态西安”工作各牵头单位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鄠邑:发布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近日,鄠邑区发布了建筑垃圾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通过积极构建公众参与机制,解决私拉乱倒、私自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鄠邑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20000元奖励。举报内容包括,车辆未经审批随意倾倒、不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未密闭或密闭不严造成沿途撒漏等问题;未经审批私设消纳场所、擅自接收未经审批的建筑垃圾等问题。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将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对应奖励。

对违法行为无法查实,或在受理举报前已被媒体曝光,或已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处罚的,或举报人采取多头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的,对举报人不予奖励。对同一违法行为,奖励首位举报人。

临潼:现场督导市民群众投诉问题

12月24日下午,临潼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批转的信访投诉问题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组首先来到西泉街道办椿树村信访投诉问题现场,实际查看并听取了西泉街办、住建局负责同志汇报,要求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按时完成问题整改。

在群众反映“西安市临潼区秦皇医院的污水把行者乡马房大队五府村南边500米处耕地淹没了”信访投诉问题现场,检查组在听取了西泉街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人的现场汇报后,要求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尽快拿出整改措施方案。

在群众反映的“西安市临潼区西北化工研究院家属区和德杰小区中间有条路,路面非常烂,生活污水横流”信访投诉问题现场,检查组要求相关部门拿出解决方案,尽快解决路面积水问题,做到措施到位,问题消除,让群众满意。

最后,检查组一行来到“临潼区骊山街道西大街新村的土路上到处都是生活垃圾,下雨天泥水全部流至村民家门口,希望能修建柏油路”问题现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修缮道路,确保村民出行安全,为周边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