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五批)

截至2022年1月6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760件,目前已办结736件,现将第二十五批17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西安市未央区西铁渭滨小区物业把草坪破坏了,变成停车场,下雨的时候泥水很多刮风的时候尘土满天飞。

未央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西铁渭滨小区实为西铁渭滨社区的西铁大明宫小区。2021年12月30日,未央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破坏草坪行为,对小区居民走访调查,不存在修建停车场行为,小区物业公司证明未进行过小区停车位改建、拓建。

不属实

无。

D2SN202201010042

2

西安市雁塔区长鸣路阳光城紫金城小区,商户私自把通风管道改为排烟管道使用。

曲江新区

经核查,阳光城紫金城小区东门两侧设有独立商铺,共开设餐饮店19家,目前均关门停业。经与19家餐饮店负责人联系,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2021年7月,曲江新区城管局检查发现该小区东门南侧有6家餐饮店油烟排放管道设置不规范,2家餐饮店未设置独立的油烟排放管道,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商铺卫生间的排风系统排放至小区院内。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物业对2家餐饮店卫生间排风系统的排放口进行封堵,并与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沟通解决商铺油烟排放问题。经多次协商,该小区开发商同意出资为8家餐饮店增设专用的油烟排放管道,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

属实

待疫情缓解正常营业后,曲江新区城管局将对小区东门北侧11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情况开展进一步核查工作,若发现存在烟道设置不规范情况,将责令违规餐饮店立即整改;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9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量进行检测;加大对该区域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餐饮单位加大对油烟净化设施的维护及清洗频次,并对油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自检。

D2SN202201010026

3

举报人2021年12月10日来电反映: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办屯铺村王某某把沙河河道的土和沙卖了,王某从西咸周边工地拉的土把河道平整了,土里含有部分建筑垃圾和塑料袋。举报人2022年1月1日再次来电反映:部分垃圾拉走了,还有一多部分没有拉。

西咸新区

经核查,沙河现为干涸无水状态。沙河河道内砂土售卖,系屯铺村村委会按照1987年原长安县人民政府相关政策要求,以村集体名义实施的售卖行为。2000年以后沙河河道已全面禁止销售砂土。2017年4月沣西新城正式托管高桥街道后,未发现沙河河道销售砂土现象。经沣西新城党委组织部调查核实,该村2位王姓村干部任职期间,均未实施沙河河道内砂土售卖及拉土平整河道行为。

2020年7月,沣西新城启动沙河屯铺段综合治理项目,施工单位未经审批转运了约2000立方米屯铺村拆迁清表建筑垃圾,用于内部便道垫层铺垫。回填作业结束后,未将铺垫便道的建筑垃圾清理,而用黄土直接掩埋。2021年5月接到群众反映此事后,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施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前期铺垫便道的建筑垃圾全部挖出并清理至汉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已于6月8日全部清理完毕。

属实

无。

D2SN202201010048

4

举报人2021年12月16日反映:西安市碑林区优座华城小区2号楼地下室热交流站运行了十来年,物业一直不增加减震隔音设备。从今年供暖开始,震动顺墙壁向上传,居民卧室震动的声音特别大,持续24小时不间断。2022年1月1日再次来电反映:情况未得到改善,业主依然在噪音下生活,希望再次处理。

碑林区

经核查,优座华城小区2号楼负一层设置有供热交换站。2021年12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碑林区住建局、城棚改事务中心和张家村街办的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组织物业、业委会及住户代表就该问题进行了调解并告知投诉人权益。调解后达成如下意见:为了不影响群众供暖,待停止供暖后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加装减震胶垫、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将噪音降到最低;如群众还不满意,将对供热交换站设备进行更换、安装隔音门窗和对设备间进行降噪处理。由于施工费用数额较大,需动用大修基金或业主分摊,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

属实

因该小区被列为封控小区,2022年1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负责该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答复了处理意见,请工作专班人员视情向该小区物业、投诉人进行传达和解释沟通。

D2SN202201010032

5

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办浐河小区居民反映国际幸福城烂尾楼有两个废品回收站,噪音臭味大,污染浐河,楼里还有很多小作坊。

灞桥区

经查,投诉反映的两个废品回收站实为国际幸福城烂尾楼区域的2家废旧纸箱打包站,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因疫情原因,2家企业均处于停业状态。现场调查时,未发现产生废水、噪声的现象,楼内未发现小作坊。

属实

待疫情缓解后,灞桥区将对现场进行细致核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做出处理。

D2SN202201010016

6

西安市鄠邑区大王镇长乐街定舟村西边50米有一个向旭纸箱厂,将弃土倾倒在举报人耕地里面。

鄠邑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向旭纸箱厂实为西安鑫瑞达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发现该公司周围耕地内堆放弃土。经了解,因该地块地势较低,多年来一直未耕种,遇雨天积水严重,该公司负责人向该地回填黄土两堆。2021年 12月10日,当事人已对堆放的黄土进行平整。

不属实

渭丰街办将联合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区城管局加强巡查频次,坚决杜绝非法倾倒行为。

D2SN202201010017

7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瑾程酒店4楼楼顶有一个油烟净化器,由于没有安装消音设施,噪音很大。

经开区

经核查,瑾程酒店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天朗御湖商业楼4楼楼顶平台。前期被投诉后,该酒店给油烟风机内侧加装消音器等降噪设备,外侧加盖了隔音房,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于2021年12月16日晚现场勘查,确定主要噪音源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食堂油烟机开启时噪声,征得投诉人同意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投诉人家下一层窗户外1米处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因疫情原因,目前无法对该酒店进行噪声监测。

属实

待疫情解除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委托第三方在投诉人家中开展噪声监测,同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要求该酒店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频次,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D2SN202201010013

8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218号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小区无人管理,到处都是垃圾,环境卫生脏乱差。

碑林区

经核查,陕煤锦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初接管电子综合勘探研究院的家属区物业以来,在管理上和居民产生的矛盾一直未能达成一致,致使该院居民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拒绝清运院内垃圾。文艺路街办前期多次组织或单方面与小区居民代表、物业公司就双方纠纷进行调解,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为了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2021年1月至今,文艺路街办垫资为该家属区清理垃圾2次。

属实

文艺路街办再次垫资对该家属院的垃圾进行了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将继续和该物业公司、小区居民沟通协调,督促该公司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好小区环境卫生。

D2SN202201010005

9

西安市周至县富仁镇五一村,村上的几百亩土地是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回填的。

周至县

经核查,反映的回填点属于五一村内自然村蔡家村东河滩地,约有120亩,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有周至县城管局批准的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证,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14日现场核查时,发现有建筑垃圾存在,富仁镇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运往周至县富恒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消纳,共清运建筑垃圾300立方米。

2022年1月3日,富仁镇与周至县城管局共同现场核查,发现该点位存在前期铺修路基坡面产生的建筑垃圾未清理彻底。

属实

周至县城管局对铺修路基坡面的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对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周至县城管局、富仁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大该区域巡查、监管、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周边群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村监管、镇巡查,网格员监管制度。

富仁镇纪委对五一村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对五一村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D2SN202201010002

10

省环境厅网第8批3条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回复中说的清理垃圾,实际没清理,只是推平,就地掩埋。给镇上反映过多次,富仁镇一直掩盖问题,本身就在作假,让其自查自纠根本没有作用。希望督察组现场查处。

周至县

因疫情原因,暂无法对该投诉问题进行实地核查。

属实

待疫情管控结束后,周至县政府领导将带队对该投诉案件重新进行实地核查。

D2SN202201020005

11

西安市国际港务区西安全运村芳菲郡小区在高铁南侧,小区附近未安装任何隔音设施,高铁经过时产生的噪音严重扰民。

国际港务区

经核查,西安全运村芳菲郡小区位于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南侧,与高铁之间距离约62米。12月8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小区北侧边界噪声开展监测,显示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高铁建设在先,小区建设在后,建设单位考虑到高铁噪声对北侧房屋的影响,降低了北侧房屋的出售价格。在售房和签订售房合同时已告知购房者北侧房屋存在一定噪声影响等不利因素,购房者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优化了户型设计方案,将厨房、卫生间等设计在了北侧,并为北侧各业主安装了三层隔音窗户。

属实

建设单位将在疫情管控解除后对小区与高铁之间的60米绿化带进行提升改造,形成紧密厚实的生态隔音屏障,进一步改善高铁对小区的噪声影响。

D2SN202201020026

12

举报人曾经反映: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赵王村北二街东边有一家养鸡场,异味污染非常严重。举报人看到处理结果后表示不满意,希望能取缔养鸡场。

鄠邑区

2022年1月3日,鄠邑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涝店街办再次进行核查。投诉反映养鸡场为户县黑山绿色家禽养殖基地,属于规模以下养殖,不在禁养区,有粪污处理设施,家禽产生的粪便在堆肥场内堆放,现场未发现粪污乱排现象,粪便日产日清。2021年12月23日,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各项指标均达标。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取缔该养殖场。

属实

鄠邑区农业农村局、涝店街办要求该养殖户及时清理圈舍,粪污日产日清,减少对周围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

D2SN202201020029

13

西安市碑林区乐居场正街爱诺恩幼儿园旁边有个三层的居民楼,有人在楼顶养鸽子,每天放飞鸽子,鸽子到处飞,鸟屎到处都是,影响周围居民生活,一直投诉但是没有人管。

碑林区

经核查,太乙路街道乐居场正街一居民在自建三层楼房房顶饲养35只信鸽,其持有西安市信鸽协会发放的会员证。

属实

2022年1月4日,太乙路街办工作人员督促该居民对其饲养信鸽的三楼平台杂物、卫生进行了清理和清扫,并要求在今后饲养中保持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太乙路街办和该居民协定:按照信鸽饲养的规定合理规划、设置鸽舍晒棚和巢房;严格控制信鸽放飞时间,日常在有网架结构的晒棚放飞,如非必要严禁在室外进行放飞,在疫情防控期间坚决不允许放飞;后续由乐居场第一社区跟踪督促落实治理工作并加大巡查监管力度。

D2SN202201020030

14

西安市鄠邑区渼陂湖项目,侵占了玉蝉镇陂头村、太平村、晋侯村、锦绣村和太平街道办薛家庄村的集体耕地,并向晋侯村西头800米处的耕地上倾倒工业垃圾。

鄠邑区

经核查,渼陂湖项目及配套设施已动工建设部分位于玉蝉街道陂头村、太平村,取得土地审批文件,同意将该处土地依法征收为国有土地用于城镇建设。晋候村、锦绣村和薛家庄村目前土地还未征收,不存在未批先占违法行为。因疫情管控,倾倒工业垃圾情况暂无法实地核查。2022年1月3日,资源规划鄠邑分局调查人员电话联系晋候村村委会干部,均证实近年来未发现村子周边有向耕地上倾倒工业垃圾的情况。

不属实

待疫情结束后资源规划鄠邑分局、玉蝉街办将对晋候村耕地上倾倒工业垃圾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处理。

D2SN202201020032

15

举报人2021年12月23日反映:位于西安市航天南路揽月阁西侧的南璟台别墅,原为农业用地,该项目没有环评等手续,2018年开始建设,2020年竣工。举报人2022年1月2日再次来电反映:表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自己反映的事实是成立的,该项目是未批先建。该别墅是在秦岭整治别墅之后建设的,里面有独栋别墅,独栋别墅属于国家禁止建设的,属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当年建设都是没有任何的环评手续,希望再次处理。

航天基地

经核查,金旅·南璟台小区建设内容为高层、叠拼洋房、合院,占用的土地已全部按照程序转为建设用地并依法征收为国有。该项目于2017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及不动产权证。项目分为两期建设,投诉反映的为一期,于2017年9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为合院,无违规审批、建设的别墅。

不属实

无。

D2SN202201020041

16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咸阳飞宇机械有限公司,高速磨床工作时产生大量粉尘,噪音很大。无任何专业防护装置,敞开式进行油污清理操作。非法处置磨床产生的铁粉油泥。

西咸新区

经核查,咸阳飞宇机械有限公司主要加工各类导轨、通用机械设备及五金制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房及危废间已上锁,因疫情管控无法进入。根据环评文件及日常监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工件在磨床中加水磨削仅有少部分水雾,并不涉及生产废气;磨床在加工时会产生噪音,在维修时产生少量地面油污,企业已与危废转运公司签订危废转运合同,每年至少转运一次。

属实

待解除相关限制后,由秦汉新城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生产噪音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并进一步调查。

X2SN202201020003

17

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北路100号陕西地矿集团院5号楼25层,锅炉、水泵设备安装在高层顶部,安装时未采用任何有效的防振、减振消噪措施,运行时产生极大噪音。

碑林区

经核查,地矿局家属院5号楼25层楼顶建设锅炉房一间,内有4台天然气锅炉供5号楼居民冬季采暖和全年热水使用。

属实

因疫情原因,2022年1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通过电话方式进行调解,达成如下意见:待停止供暖后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加装减震胶垫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如对效果不满意,物业将协调提供供暖期间的临时住处。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在疫情管控结束后继续做好调解工作。

X2SN20220102001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