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 西安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六批)

截止2021年12月28日12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西安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46件,目前已办结489件,现将第十六批34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西安市阎良区华宇理想国14号楼1单元电梯噪音大。

航空基地

经核查,华宇理想国14号楼1单元电梯噪声源主要为该单元电梯的曳引轮、抱闸制动器。电梯运行时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投诉人住宅房间。2021年12月21日,航空基地管委会召集相关单位及该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负责人召开了调解工作会。经调解协商,由开发商负责电梯噪声扰民的整改工作。随后,组织开发商及电梯运维公司对电梯产生噪声的原因进行了现场分析和研判协调,明确了后续噪声整改的工作计划和时限,投诉人对此表示认可并与开发商达成一致意见。

属实

2021年12月21日,电梯运维公司现场对电梯曳引轮及导轨进行了加密维护保养。开发商将进一步论证降噪措施,并与投诉人就工作计划和完成时限达成一致。

D2SN202112190010

西安市高新区东大镇郭南村上头滩三组的18亩耕地里回填了建筑垃圾。太平河的支流河道里被倾倒很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高新区

经东大街办现场调查,上头滩包括了郭南村在内的五个村交界地带,各村界线在此纵横交错,现场发现有回填土堆。经调阅历史资料,南强村委会曾联同郭北村于2013年向长安区建筑垃圾管理所提出将上头滩水坑地进行垃圾填埋的申请,2014年9月批复同意将该处40亩挖沙取石遗留水坑设立为建筑垃圾复耕回填点。随后,南强村组织郭南村及交界处其他村对此处的水坑一并进行了回填作业。

太平河支流河道为太平河支流紫沟河,河道水面无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属实

东大街办对上头滩回填点位有土地权属的各村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回填后的各类矛盾问题;督促各级河长详细排查紫沟河岸线各类污染水质环境问题,及时清理水面各类漂浮物和散落在河堤两侧的白色垃圾。高新区城管局指导东大街办对管辖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立即整治,全面排查,务必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

D2SN202112190011

雁环路龙湖紫宸小区7号楼南边一墙之隔有两个变压器噪音很大。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龙湖紫宸小区(二期)供电站为该小区7号楼负一层南侧的4#公变配电室。该公变配电室于2020年12月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公变配电室运行正常,有明显噪声,噪声呈现低频特性,但此类噪声没有相应的标准限值。杜城街办、区住建局要求地产商及物业方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公变配电室进行改造。

属实

设计单位已制定公变配电室改造方案,并提交供电部门审核。拟在原变压器箱外安装隔声罩,安装静音风机,隔声罩前后安装隔声门,进、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选用隔震弹簧阻绝或减少变压器对地基的结构噪声传播。以上措施预计2022年1月20日改造完成。改造期间公变配电室需正常运行,杜城街办、雁塔区住建局组织物业方做好小区居民解释工作,并配合各部门督促公变配电室改造工作。改造完成后,区住建局、杜城街办将联合生态环境部门与投诉人、地产商、物业负责人进行三方调解。

D2SN202112190013

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岳家沟五组于某某将房屋盖在了集体排水管道上,导致村民家的污水无法排出。

灞桥区

经核查,灞桥区洪庆街办岳家沟五组于某某在2019年建设了房屋,目前还未装修居住。其在当年建房时,违反规划,擅自占用集体预留道路建围墙,部分围墙建在原农村污水排水渠上,致使原渠道被破坏。该村已进行户厕改造,生活污水没有排入该水渠,目前水渠干涸,仅排雨水。

属实

洪庆街办已责令于某某停止建设,退还超出批准面积多占的土地,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围墙予以拆除。由于疫情原因,暂未完成拆除工作,法律文书暂未出具。

D2SN202112190016

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南寨西村村委会向环山路南边的窑厂以及周围的可耕地中倾倒建筑垃圾,现希望清理建筑垃圾并恢复可耕地。

长安区

经核查,南寨西村窑厂位于环山路以南200米处,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原窑厂已于2007年关闭,其废弃场地为低洼地带,周边土地荒废。2020年6月,引镇街道为实施“花园乡村建设”,经长安区城管局、资源规划长安分局、长安区秦岭保护局批准后,对原窑厂低洼地带实施回填黄土作业,并已按要求平整到位。2021年12月18日,现场核查原窑厂内未发现有倾倒建筑垃圾现象。12月20日,引镇街办对原窑厂回填区域采取分点开挖20处,均未发现填埋建筑垃圾现象。12月22日,引镇街办再次进行现场核查,原窑厂周边耕地未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90017

西安市灞桥区党家村队里领导将村民位于村西南角马路旁的3亩左右责任田挖成排水沟,现要求复耕土地。

国际港务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排水沟”位于鹤翔路党家村五组段南侧100米处,为收集鹤翔路党家村段雨水的收集池。鹤翔路为乡道,无排水系统,党家村段时常因下雨积聚大量雨水,严重影响村内群众出行和生活生产。2014年,为解决鹤翔路党家村段排雨水问题,时任党家村五组组长与该地块承包人口头协商租用其0.2亩土地建设雨水收集池,租期5年,当时支付租金但未形成书面协议。2021年,该地块承包人与现任五组组长因租金问题未达成一致产生纠纷,经新合街办包村干部多次协调,目前双方仍未达成一致。

属实

新合街办将加快协调解决租地付租金事宜,确保2022年1月底前解决。

D2SN202112190021

经开区凤城七路与明光路十字西北角瑾程酒店油烟净化机噪音很大,影响到周围居民。

经开区

经核查,瑾程酒店位于明光路86号凤城七路西北角。该酒店食堂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天朗御湖商业楼4楼楼顶平台,油烟机每天运行时间:6:00-7:30,10:00-12:20,16:40-18:30。主要噪音源为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以及食堂油烟机开启时噪声。2021年11月22日,接天朗御湖住户相关投诉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商业楼平台西北角处进行噪音监测,结果超标,随后要求该酒店整改。该酒店在油烟风机内侧加装降噪设备,外侧加盖了隔音房,并于12月1日完成整改。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12月10日现场复查,噪音有所减小;12月16日,按照防疫要求并征得投诉人同意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投诉人家下一层窗户外1米处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达标;12月20日,再次检查时要求继续采取措施,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复。要求瑾程酒店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频次,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D2SN202112190022

陕西恒德环保有限公司向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办师村1组80多亩地上倾倒了建筑垃圾,该地位于浐河东边约三百米、半引路西约四五百米、西康铁路以南200米左右。

长安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点位位于鸣犊街道师村半引路以西河下地、河堤以内地带,为该村上世纪80年代末至2010年挖沙采石后的低洼坑地,涉及面积约90亩,土地类型为一般农田,现状闲置未耕种。2012年5月,原师一村村委会和陕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师村一组河滩地租给该公司使用30年。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该公司委托他人对租赁的土地进行平整,平整方式以建筑垃圾填埋深坑,上面以黄土覆盖。目前现场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针对租赁土地上被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及少量生活垃圾事件,师村一组将该公司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解除原告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师村第一村民小组与被告陕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九十日内自行清除租赁场地内的垃圾。被告对判决不服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3月17日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属实

长安区城管局、鸣犊街办将加强管理,防止新增建筑垃圾;督促陕西恒德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整改,拒不整改则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2SN202112190023

12月8日举报人来电反映称西安市高陵区长庆大街当代惠尔满堂悦楼盘,环评报告显示是市政供暖,开发商现在将换热站换成锅炉房,没有经过环保部门批准,现在锅炉房对业主造成的噪音困扰。12月19日再次来电称,高陵区政府网站公示的结果是处罚10万块钱,允许保留锅炉房,举报人对此不满意。

高陵区

经核查,当代惠尔满堂悦小区项目于2018年3月获得环评批复,环评要求采用集中供热,建设换热机组。现场检查该项目未建设换热机组,建有5台1.5吨常压冷凝锅炉,现场未运行,无法提供锅炉相关环评手续。5台锅炉为分布式燃气锅炉,属于分布式集中供热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0年10月,该小区与陕西四联热力有限公司建立供热业务合作,由该公司提供分布式集中供热的供热运营服务。2021年6月,该公司在该小区9号楼地下室东侧锅炉房内安装5台锅炉,均符合专业机构噪音测试运行要求。目前该小区尚未供暖,计划于2022年进行首次供暖,故现场未发现供热机组产生的噪音问题。

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对该项目建设的5台锅炉未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问题进行立案查处,2021年12月14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10.8162万元;要求该小区建设方尽快完善锅炉相关环保手续,按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并在2022年正式启用锅炉前开展噪声监测工作,确保噪声达标排放。陕西四联热力有限公司现已联系第三方公司进行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

D2SN202112190026

10 

1、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城北客运站里面的垃圾车早上五点拉垃圾,噪音大。2、城北客运站里面的照明灯晚上不关,照到居民窗户上,很刺眼。3、夏天城北客运站中上百辆车要散热,发动机一直响噪音大。4、北二环车辆行驶噪音大,建议给北二环加装隔音罩。

市城管局

经开区

经核查,城北客运站与西安畅轩清洁有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清运信息卡核准清运时间为5:00-20:00。为避免噪音扰民,西安城北客运站已与垃圾清运公司进行协商,现已将清运时间调整为每日8:00以后。同时加强清运车辆监督管理,要求车辆进出站场及实施倾倒作业时保持匀速行驶,倾倒转运垃圾时减轻油门,最大程度降低车辆作业噪音。

城北客运站通过实地调查,对临近居民楼的夜间照明灯全部关闭。

城北客运站已要求夏季车辆在居民楼100米以外的发车区启动,待发车辆一律停车熄火,不得长时间启动发动机。

北二环道路全长10.7公里,作为城市道路无法安装隔音罩。北二环沿线未央路立交北向西匝道、西转北匝道已安装隔音屏640米,明光路立交北向南下桥段已安装隔音屏100米,朱宏路立交南北主线、北向东匝道、西向北匝道已安装隔音屏578米。

属实

近期因疫情原因,城北客运站暂停营业。待恢复运营后,经开区将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夏季高温期间,监督城北客运站按要求做好整改,尽量减少对周围群众的影响;进一步加强北二环,特别是居住区周边北二环道路养护管理并持续推进三环内立交桥隔音屏安装工作。

D2SN202112190030

11 

有人向西安市鄠邑区甘河镇晏平寨村东北角的砖厂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鄠邑区

晏平寨村委会已组织机械于12月18日完成该点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已恢复地面原状。甘河街办责令晏平寨村委会强化对该地块的日常管理,及时对村内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晏平寨村委会已于12月19日对村内各垃圾箱、垃圾车等设施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清运。12月22日,甘河街道现场进行复查,问题已整改到位。

属实

晏平寨村委会将加强对群众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利用村规民约、星级文明户评选等方式对乱倒生活垃圾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管理。甘河资源规划所、区城管局驻甘河中队加强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行为的打击巡查整治力度。各村做好日常管护工作。

甘河街道纪工委对晏平寨村委会一名干部进行约谈。

D2SN202112190037

12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王寺西街和南街有两个热水井,车辆运输热水期间产生噪音。

西咸新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两个热水井分别为王寺西街西安华英实业有限公司热水井、王寺南街陕西佳信置业有限公司热水井,两家企业《取水许可证》取水用途均为服务业用水,用于小区住户取暖、洗浴。近期多次昼夜核查,现场未发现运输热水车辆及噪音。两口热水井均存在接水设施,初步判断两家企业存在超许可用水行为,但两家企业均称不存在外运地热水行为,且未提供运水记录、收款票据等资料。因当前疫情管控限制,目前无法进一步调查取证,暂不具备立案条件。

属实

沣东新城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要求华英公司、佳信公司严格按照批复范围取用水,后续将进行深入调查,若发现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强对两家企业地热井的监管,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其取用水行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两家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取水许可证》范围取用水,杜绝地热水外运。

D2SN202112190039

13 

蓝田县新城到灞桥镇灞河河段的河中间建有小公园,影响河水流量,今年发洪水期间,房屋被淹没,道路被冲毁。

蓝田县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小公园属于蓝田县全域治水项目西川片区建设的生态节点,今年汛期洪水过后,项目已建成的部分河段存在砂石沉积问题。灞河蓝田新城到灞桥蓝田交界河段内无房屋建筑及永久性道路设施,该区段河道不存在房屋被淹及交通道路被冲毁情况。2021年8月19日至20日,蓝田县出现强降雨,多条河流河水上涨,超警戒流量,在此期间上游被冲毁树木及杂物随洪水而下,对相关设施造成一定程度损坏。汛期过后,蓝田县及时组织人员对河道堆积、沉积物进行清理,基本恢复了河道优美环境。

不属实

蓝田县将结合今年汛期后河道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相关项目方案,在确保合规、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治水工作。

D2SN202112190042

14 

西安市高陵区草市村一组村民许某某不在其开的金宝汽修店给汽车喷漆,而是长期不定时在自己家中喷漆,异味很大。

高陵区

经核查,投诉的金宝汽修店应为金宝汽车维修保养店,经营范围为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许某某居住于高陵区鹿苑街道草市村一组,现场检查发现许某某在房屋后院存在一处彩钢板搭建的简易房,该简易房内存在喷漆痕迹,但现场未进行喷漆作业,也未发现喷漆设备。经询问当事人,称之前在此处进行过几次喷漆作业。

属实

高陵区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对许某某家中简易房喷漆点位进行了取缔,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承诺今后不会在民房内进行喷漆作业,简易房作为库房使用。

鹿苑街办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相关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杜绝民房内喷漆行为;高陵区交通运输局做好金宝汽车维修保养店规范运行的监管工作。

D2SN202112190044

15 

西安市灞桥区祥云路(灞河至庆华场段)的汽修厂机油乱排、洗车店污水直排到路面,导致行人无法行走。

灞桥区

经核查,灞桥区祥云路灞河至庆华场段共有汽修企业35家,均按规定建有危险废弃物存储间,废机油均存放在危废间,经营者与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危废转移合同,由第三方公司统一转运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机油乱排现象。

该区域涉及洗车的汽修和洗车店共26家,其中6家汽修厂、洗车站点存在将洗车污水外流到路面的现象。

属实

灞桥区城管局对存在洗车污水外流到路面行为的6家汽车服务站点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对每家单位处罚500元。对其余商户逐家宣传,要求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及门前三包责任。

灞桥区将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区交通局严格检查汽修厂机油乱排问题;区城管局严格检查洗车店污水直排到路面问题。

D2SN202112190046

16 

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街道办碧桂园凤凰城天悦小区23号楼居民反映,底商餐饮的油烟机距离居民的卧室窗户很近,噪音、油烟大。

浐灞生态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餐饮店为未央区柒号餐饮店,该店的隔音设施距居民窗户约10米,店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独立电表,油烟罩、油烟管道口无明显油渍,油烟管道位于二楼楼顶平台位置。12月21日该餐饮店因疫情原因已停业。

属实

待该店正式恢复营业后,市生态环境局浐灞分局将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其进行监测。若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查处;若达标,将督促餐饮单位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减少油烟、噪音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D2SN202112190048

17 

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外环南段,引镇至杨庄段修路期间施工车辆为国3车,尾气污染大。

长安区

2021年12月21日,交警长安大队联合长安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长安引镇街办在辖区外环高速全段进行检查,检查至外环高速佛沟村服务区时,发现2辆国Ⅲ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未运行。一辆车已注销,另一辆车经比对无车辆信息。经现场检测,其中一辆车尾气排放超标。

属实

交警长安大队将两辆车查扣至执法停车场,并告知车辆持有人相关危害。经交警长安大队协调,车辆持有人已同意将车辆送至汽车报废厂报废处理。交警长安大队将继续按照相关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加大对违规车辆的查处力度。受疫情影响,汽车报废厂已停工,预计报废工作将于全面复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

D2SN202112190053

18 

12月19日举报人在西安生态环境公众号上看到西安市雁塔区中铁尚都城北侧一墙之隔的垃圾站需要在2021年12月13号之前拆除,恢复绿地。再次反映该垃圾站至今未拆,而且垃圾车违停,异味很重。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垃圾站为电子城垃圾站,实测该垃圾站距离该小区最近楼宇大于70米,远大于《生活垃圾转运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间隔距离。该环卫站属城市配套设施,院内停放的洒水车、环卫车、清扫保洁车、除雪保障车等环卫车辆并未停放至人行通道、禁停区内。12月13日,该环卫站已停止清运生活垃圾。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钢构大棚配备除臭喷淋雾化系统,路面及时冲洗,无异味。 12月21日,雁塔区城管局再次现场检查督办,要求环卫站加大冲洗、杀菌、除臭、降尘力度。

不属实

关停电子城环卫站后,区城管局协调电子城环卫站垃圾倾倒至长延堡环卫站。待搬迁后,电子城环卫站拆除,恢复绿地功能。因长延堡环卫站已纳入曲江新区拆迁范围内,雁塔区将与曲江新区协商选址新建垃圾转运站,将长延堡、电子城、杜城片区生活垃圾一并纳入新站处理。

D2SN202112190055

19 

举报人于2021年12月6日投诉西安市长安区韦区广场南路长安广场晶鑫丽座二期楼下,老刘家泡馍,占用公用过道烤肉,油烟露天排放。三宝烤肉、老刘家炒菜、醉仙居火锅三家店油烟直排到小区里。12月19日再次来电投诉表示不满意。

长安区

2021年12月8日接到首次投诉后,长安区城管局安排人员加大对鑫丽座二期商铺的巡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现老刘家泡馍占用公共过道烤肉现象。老刘家泡馍、三宝烤肉、老刘家炒菜、醉仙居火锅4家店均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商铺产生的油烟由独立设备净化后转入大型集中净化设备二次净化后排放。

12月12日,长安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晶鑫丽座二期商铺安装的大型集中油烟净化设备的油烟排放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无。

D2SN202112190059

20 

投诉人于12月9号投诉秦渡镇街道办南谷子卫村1组的14亩可耕地倾倒有建筑垃圾问题。12月19日再次来电反映,建筑垃圾未处理。

高新区

经核查,南谷子卫村一组村南有一块约14亩的土坑,土地性质是基本农田。现场核查该处地面基本平整,个别地方地势较低,有黄土一堆约十方,现场抽取4个点位,挖掘约1.5米深,其中2个点位有少量混凝土块等垃圾。2013年该土坑承包给本村一名村民,一直未耕种,2020年冬该村民为便于耕种自行用黄土进行填埋,因填埋时对黄土质量管控松懈,导致有少量混凝土块掺杂黄土中被填埋,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推进中。

2021年1月6日,高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有车辆在此处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违规倾倒车辆进行了暂扣,处罚1万元。高新区城管局4月9日对承包人进行正式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拟处罚3万元。

属实

秦渡街办要求城管十大队加强对该处及周边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渣土车无证清运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违规行为;秦渡街办将督促承包人对整块地进行下挖80厘米查看,对不符合复耕的进行清理,确保符合复耕要求,预计将于12月底完成整改。

高新城管支队给予执法十大队负责人记过处分;秦渡街办党工委对南谷子卫村村支部书记、一组组长、二组组长进行约谈。

D2SN202112190061

21 

举报人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第四批19号处理结果,认为不符合客观事实,堆放垃圾的地方实际离居民楼不到40米,规划施工和建设许可证都没有,项目建设属于未批先建,目前还在拉垃圾。担心督察组走后又开始建设转运垃圾站,希望能给一个时限将垃圾站拆除。

雁塔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垃圾站为电子城垃圾站,建设时由于公厕、环卫工人倒班房、环卫设施及垃圾收集点均属城市配套设施,未办理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实测该垃圾站距离该小区最近楼宇大于70米,远大于《生活垃圾转运技术规范》中规定的间隔距离。2021年12月13日,雁塔区已关停该垃圾站。近期由于温度骤降,绿化落叶突增,为提升城市形象,现将部分落叶、枯枝由市政主次干道转移至电子城市容环卫站内,并未在站内开展清运生活垃圾工作。2021年12月21日,雁塔区城管局再次现场检查督办,要求环卫站加大冲洗、杀菌、除臭、降尘。

不属实

关停电子城环卫站后,区城管局协调电子城环卫站垃圾倾倒至长延堡环卫站。待搬迁后,电子城环卫站拆除,恢复绿地功能。 因长延堡环卫站已纳入曲江新区拆迁范围内,雁塔区将与曲江新区协商选址新建垃圾转运站,将长延堡、电子城、杜城片区生活垃圾一并纳入新站处理。

D2SN202112190062

22 

高陵区崇皇街办军庄村2组悦熙府项目夜间施工扰民。

高陵区

2021年12月20日,高陵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悦熙府项目进行检查,该项目目前正处于主体结构施工、建筑垃圾排放阶段,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清运等备案手续齐全。近期该项目除夜间清运外无其他夜间施工项目,清运处于规定时间内。

属实

12月21日,高陵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责令该项目暂时停止夜间施工,并对该项目负责人及清运企业进行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及清运建筑垃圾,责令其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方式,尽量避开村民休息时间;要求对该项目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噪音防治培训,对负责该项目清运的企业进行降低清运噪音的宣传。高陵区城管局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加大夜间施工检查频次,严厉查处该项目违法夜间施工等相关行为。

D2SN202112190066

23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窑店街道办毛王村9组洁净煤场内露天堆沙,运输车辆经过时噪音,扬尘大。

西咸新区

经核查,该洁净煤场内南侧露天堆沙、渣土占地面积约5亩。该沙场属于建设用地,无相关手续。秦汉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窑店大队现场检查,场内沙堆未覆盖,未见运输车辆,现场未覆盖防尘网,但不定时会对场内进行洒水降尘。运输时间约为夜间10时至凌晨5时。因疫情原因,取证工作难以开展,待疫情结束后依法查处。

属实

2021年12月24日,窑店街办已将该沙场关停;对场内渣土进行绿网全覆盖;责令工作人员、机械全部撤离现场;对洁净煤场门前渭白路加装减速带,落实安装禁止鸣笛和减速慢行标识;严格落实常态化洒水抑尘措施,扬尘路面实行一日两洒作业;待疫情结束后依法取缔。

D2SN202112190069

24 

12月19日举报人在公众号看到“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底的商铺不能做餐饮”举报的处理结果,再次反映有关部门主要是针对油烟问题进行处理。举报人希望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将餐饮店搬离。

西咸新区

经核实,金科世界城项目共计31栋住宅楼,仅有5栋楼的住宅买卖合同中风险条款约定“住宅底商按规范要求经营业态无法做餐饮,购买时请慎重选择”,且合同风险提示是警惕性条款,并非法律禁止性规定。

经核查,金科世界城项目1期和2期底商商铺未配置公共烟道,共有餐饮门店68家,其中正常经营62家。2021年10月29日,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联合各部门对金科世界城底商餐饮门店进行联合执法后,产生油烟的32家餐饮门店已经停止营业,已有8家搬离。金科地产已与其签订补偿调解协议。底商餐饮门店中认为自身不产生餐饮油烟的30家,目前已全部完成监测且结果合格,其中29家通过了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沣西新城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沣西分局、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和钓台街办组织开展的联合复查验收,已经开始试营业,剩1家正在整改中。

属实

沣西新城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持续推动问题解决,预计12月30日前可完成计划保留的餐饮门店的监测和验收工作,预计2022年1月15日前可完成32家餐饮门店的搬离工作。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局联合钓台街办和沣西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沣西新城生态环境局联合钓台街办搭建业主与底商餐饮门店间的对话平台,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向住宅业主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尽全力化解双方矛盾。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加强餐饮行业日常监管,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沣西新城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对金科地产陕西区域副总经理和金科世界城项目经理进行约谈;沣西新城纪委对城市管理与交通局市容管理科科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城市管理与交通局副局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D2SN202112190072

25 

举报人于12月5日投诉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道办龙游村北仁组的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管片厂日夜施工,噪音、扬尘影响村民生活的问题。12月19日再次来电,噪音、扬尘问题没有解决,群众不满意。

阎良区

经核查,该地铁管片加工企业建设有一条自动化管片生产流水线,配套了一台120立式全封闭搅拌机。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前期曾接到12345转办该企业噪声扰民投诉后,多次联合振兴街办现场核查、监测、召开协调会。

2021年8月18日,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开展噪声昼间和夜间监测。联合工作组、监测公司和两家投诉人共同对监测工况进行了确认,经监测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达标。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指导该企业在距敏感目标较近处安装了长27米、高2.8 米的降噪隔音墙,在原有3米高砖墙基础上加装了长25米、高2.5米的降噪隔音墙,并为厂界紧邻的2户居民住宅窗户安装了隔音玻璃。

2021年12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联合振兴街办、龙游村村委会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该企业厂区内道路洒水抑尘正常,混凝土搅拌车间喷淋设施开启,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钢筋加工车间和管片生产车间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大门按照要求关闭。对该企业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进行检查,监测结果显示其厂界噪声和颗粒物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现场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和颗粒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在达标基础上,该厂仍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控举措,一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日间正常生产时关闭车间大门,夜间停止管片内倒、高噪音风炮和外场龙门吊作业;在生产车间流水线模具开合工位加装隔音措施,减少风炮噪音排放,目前部分材料已加工完成。在通过安全评估后进一步采取墙体加高及龙门吊行走电机封闭措施。二是配置洒水车、环保工人、垃圾清运员、环保专员,负责落实厂内日常扬尘管控工作,对厂区破损路面铺设钢板防护。每天及时洒水保洁,确保路面无积尘,卫生无积水,同时做好搅拌站喷淋作业。三是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与噪音敏感点位置两户居民签订了临时库房租用协议,居民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2021年12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联合振兴街办对该厂进行了再次核查,该厂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无生产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到位。

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提升管理,同时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D2SN202112190077

26 

兴华建材有限公司(原龙岩砖厂)破坏了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北杜街办龙岩村村民126.845亩土地,其中一半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全部未复垦,成为垃圾倾倒场所,导致耕地永久性毁坏。

西咸新区

经核查,兴华建材有限公司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2017年4月,空港新城在开展环境治理工作中,已依法对兴华建材公司予以取缔。投诉反映的126.845亩土地,其中53.65亩已完成土地报批依法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场为长草平地;62.085亩土地为耕地、林地,目前地上为草和树木,无建筑垃圾;11.11亩土地为水浇地、旱地、沟渠,目前现状为堆土,为陕西省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场所项目临时堆放的回填土。

不属实

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责成陕西省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场所项目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回填土清运完毕,并将该处土地进行平整,恢复耕种。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发生类似情况。

X2SN202112190003

27 

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宫子村很多村民在农田挖沙,共挖了近500多亩地直到挖到地下水出现,导致好多小孩被淹死在沙坑里。2010年开始,城市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甚至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都倒进水坑里,从那时起村民从水井抽上来的水都带有黑色的油。现在沙坑里垃圾堆积成山,几百亩耕地无法耕种,地下水受到污染。

长安区

经核查,宫子村辖区南横线以北属于沙地农田,地块总面积约300亩。该地块为潏河古河道,土壤含沙量大,10多年前有部分群众在自家农田挖沙,地下水位较浅,地下水渗透容易形成积水坑。

2012年8月,宫子村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审批后设立,主要承担三星电子项目建筑垃圾消纳任务,已于2012年11月关闭。2014年4月,宫子村村委会经长安区城管局同意后,对南横线小区域内约70亩沟壑水坑使用黄土进行填埋。2016年3月,长安区林业局在进行郭杜、兴隆片林绿化项目时,发现该地块存在前期倾倒的建筑垃圾,分别于当月和2017年2月向长安区城管局申请拉运黄土覆盖建筑垃圾。宫子村自2018年11月以来已对南横线沿线修建围墙、设置限高杆,杜绝挖沙毁田、乱倒建筑垃圾现象。2021年12月21日,郭杜街道联合长安区城管局、区水务局、资源规划局长安分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植被茂密,未发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堆积情况。

2009年,长安区水务局为宫子村修建深水井进行集中供水,2021年宫子村村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本村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报告显示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经走访周边村民,未发现明显油状污染物。

不属实

待新冠疫情缓解后,长安区将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地块地下水进行检测。

X2SN202112190005

28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办东兆余村村干部,1.在东兆余村东北角约40亩耕地上乱建多处房屋;2.在东兆余村七组以北的约4亩的可耕地上私建十几处房屋;3.在东兆余村九组西边的约1.5亩集体土地上抢建玻璃钢构房。

航天基地

经核查,2018年8月14日,长安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韦曲街办东兆余村改造范围内涉及房屋及附属物予以征收,征收组织单位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2020年7月完成房屋拆除工作。目前正在开发建设。

不属实

无。

X2SN202112190012

29 

西安市临潼区骊山街办胡王村北一组村民在自家耕地里建了一个养猪场,因市政工程被部分拆除,并已获得补偿,剩余部分举报人想后期重新利用。今年11月11日发现地里的果树、房子、猪舍、耕地(黄土被卖)均被他人破坏。

临潼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剩余部分地块存在几间猪舍和几棵树,无房子存在,现场有取土痕迹。2021年11月11日,公安临潼分局华清派出所接到报案称胡王村地里土被挖。经民警调查,反映的剩余部分土地被人破坏系西安临潼硅碳棒厂负责人所为。该公司因接连下雨深坑内长期积水导致土地滑坡严重,其厂房受到严重影响,该公司负责人遂联系施工人员使用挖掘机对投诉人土地南边部分土地进行挖掘,取土面积约1亩,将挖掘出的黄土堆积至其厂房边上并压成路面防止滑坡,造成该地块及地上猪圈、树木被破坏。

经现场查勘和通过该公司提供的影像资料比对,不存在黄土买卖行为。投诉的地块现状为城镇建设用地,不存在耕地破坏的情况。

属实

骊山街办将积极配合派出所做好调查工作;市资源规划局临潼分局将加强监管,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公安临潼分局华清派出所将继续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X2SN202112190015

30 

2012年,西安市灞桥区刘家底村一村民承包的可耕地上种植的300余亩樱桃园被强铲,至今耕地荒芜,杂草丛生,垃圾遍地。

灞桥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土地位于洪庆新城“742”储备地范围内,涉及征收刘家底村集体土地309亩,2009年经批准转为建设用地,2011年3月,该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按规定开始实施。经现场核查,涉及的309亩已征土地,200余亩地已开发建设,剩余90余亩地已于10月全面复耕复种。

不属实

无。

X2SN202112190017

31 

有人反映,位于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办镇丰村西二组温泉游泳馆西边的菜地被人毁坏,40棵树木被连根挖倒,整片地表已被完全推平,现场黄土裸露,尘土飞扬,东北角还被倾倒了一大堆建筑垃圾。

周至县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地块为镇丰村西二组村民自留地,一直处于撂荒状态。前期村民对该地块的杂树进行采伐,镇丰村西二组随后对地表荒草和野生小杂树进行了清理平整,目前尚未耕种,存在黄土裸露问题,地块内有堆放的荒草枯枝,在东北角有少量砖块和砂灰。村民对自己土地杂树进行采伐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属实

周至县城管局责令二曲街道镇丰村对裸露黄土进行绿网覆盖,对东北角灰渣和废弃的砖块进行清理,目前已整治到位。周至县城管局、二曲街办督促镇丰村西二组根据季节情况及时耕种复绿;做好日常监督巡查,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

X2SN202112190018

32 

西安市临潼区西泉街办椿树村村民张某,2017年以集中耕种的名义分批次租用本村东北组和郭王组村民的50亩基本农田,农田地址:西禹高速东侧、郭王组西侧、东北组东南侧、西禹高速便民桥两侧。2018年年中开始,在未告知村民的情况下私自在该区域土地内填埋各种垃圾,最底层填埋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上面覆盖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的垃圾高度超过周边土地数米,严重破坏土地原始功能,给周边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扬尘及异味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上级检查时,用黄土覆盖,临时栽种树木或绿化,伪造现场。

临潼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的点位位于西泉街办椿树村郭王组和东北组。东北组村民张某某于2018年租用本村东北组和郭王组集体土地,该地块占地类型为耕地。2018年至2020年底,张某某将所租土地用渣土、黄土堆占后平整,平整后土地与旁边道路落差约2-6米。之后张某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在所租地块建设房屋、道路和种植苗圃,占地面积为46.43亩。经实地调查,未发现该地块存在倾倒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

2021年6月23日,市资源规划局对张某某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6月27日,资源规划临潼分局组织专家对该宗土地进行了鉴定,初步鉴定耕地严重毁坏,并于8月10日向市资源规划局提交了《耕地破坏程度初步鉴定意见》,市资源规划局于9月23日下发了该宗耕地破坏程度的鉴定意见;10月15日,市资源规划局临潼分局向市公安局临潼分局送达了《土地犯罪案件移送书》;因张某某不依法履行处罚决定,11月29日,临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行政裁定书》,由临潼区人民政府或申请执行人组织实施拆除。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张某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于12月16日被公安临潼分局刑事拘留。

属实

西泉街办负责按相关部门要求,督促当事人配合执法行为,目前该处地块已经被西禹高速拓宽道路项目征收,若当事人仍无法按期拆除,届时西泉街办负责对接该项目部将该地块进行削减和清理;市资源规划局临潼分局加强对违法占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日常执法巡查频次,杜绝违法占地行为;公安临潼分局负责按程序侦办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X2SN202112190021

33 

西安市碑林区建国路东十道巷7号院底层商铺“秦粥锅贴馆”,产生的噪音、油烟和牌匾灯光,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

碑林区

经核查,“秦州锅贴馆”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并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设备使用正常,清洗维护记录完善,油烟经排烟管道集中处理排出,门头安装有发光字牌,未安装其他照明装置,该店营业时间至每晚22时。2021年12月21日,碑林区城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商铺噪声和油烟进行了监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碑林区城管局约谈了秦州锅贴馆的经营者,其承诺将加强对经营场所的管理,劝导食客文明用餐,降低说话音量、禁止喧哗;每晚21点后,关闭门头字牌灯光,尽最大限度降低对周边住户的影响。目前因疫情管控该店已停业。碑林区城管局柏树林执法中队将跟踪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X2SN202112190022

34 

西安市雁塔区长鸣路以西、绕城高速以南(约100米处)的位置上,正在建设一座垃圾处理站,开工已达3年多,有关部门已回复取消该项目,但该项目依旧在进行,该项目周边有杜陵、植物园、雁鸣湖、学校、国家粮食储备库、商品房等,建成后将对这一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破坏,恳请督察组调查处理。

曲江新区

经核查,投诉反映垃圾站为曲江新区城市服务站,主要为提高曲江新区可回收物利用率,从源头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建设的项目。2021年7月1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关于曲江新区城市服务站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将“一站两中心”中市民关注的垃圾压缩站建设取消,建设内容主要为可回收物分拣及拆分中心等。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生活垃圾大件垃圾拆分和可回收物分拣,转运处理量合计130吨/天。11月,曲江新区启动了城市服务站项目建设工作,目前该项目完成基坑土方开挖。    

属实

曲江新区将按照计划开展建设工作,严格监督项目建设全过程,确保项目建成后规范运行。同时,做好与周边单位、居民的沟通和协调,做好相关宣传及解释工作。         

X2SN202112190023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