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一、投诉问题

受理编号0635号转办单投诉问题:“桃园西路西电丰登小区930楼下地下室的供热供水设备噪声扰民”。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莲湖区委、莲湖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洪增林、和文全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查,西电丰登小区930楼位于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西路西段西电后勤物业小区内。于2010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930楼地下室供暖供水设备为该小区集中供暖供水配套设施,主要为小区276户居民供暖供水服务。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莲湖区委、区政府立即责成环保莲湖分局、桃园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

环保莲湖分局于20161214日晚、1215日对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一是通过调查发现,该投诉涉及西电丰登小区930楼内地下室供暖供水设备噪声问题,该设备运行中产生噪声影响930楼一层居民和二层部分居民。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8号)要求,供暖供水属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且《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均不适用于此类噪声的评价。因此,环保莲湖分局环境监测数据无法进行评价。二是1215日,环保莲湖分局、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办事处约谈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西安西电后勤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协调该单位立即开展对供热供水运行设备的隔声降噪整改,尽可能降低对居民的噪声影响。西安西电后勤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已于1215日上报供热供水设备的隔声降噪整改方案,于1216日开始订购物资对供水设备进行整改,计划于1231日完成整改。西安西电后勤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计划于供暖期结束后,对供暖设备进行降噪治理,预计于20174月底完成。三是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环函〔201188号)要求,环保部门应依据《民法通则》对当事人进行调解。1215日晚环保莲湖分局、桃园路街道办事处对930楼一层和二层居民及物业办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解。参加调解的930104#105#106#203#业主代表表示对调解结果满意。四是环保莲湖分局、莲湖区桃园路街办于20161215日上午对西安西电后勤资产管理中心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康芸处长进行了约谈。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未规定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居民楼内设备产生的环境噪声,且无相应标准进行环境监测取证,因此无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