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诉问题 西安市接受中央环境督察信访投诉批办单受理编号为中环督【2016】006号投诉问题:(一)莲湖区大兴东路和桃园北路交汇处蓝园售楼部在蔚蓝春城小区里装了10台空调室外机组,离住户直线距离10多米,24小时噪音大的污染问题。(二)莲湖区桃园南路兰州空军干休所有两个烧煤锅炉烟囱冒黑烟,院子内有烧垃圾现象的污染问题。 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 责任单位:莲湖区委、莲湖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员:洪增林、和文全 三、查处情况 关于“莲湖区大兴东路和桃园北路交汇处蓝园售楼部在蔚蓝春城小区里装了10台空调室外机组,离住户直线距离10多米,24小时噪音大的污染问题” (一)基本情况 该空调室外机组属西安元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蓝园项目售楼部使用,于2016年6月底安装完毕并使用。该售楼部属于企业自行租赁天朗蔚蓝春城临街商用房,按照规定不需要行政审批。本次投诉性质属噪声污染,由环保莲湖分局监管,环保莲湖分局已于2016年12月1日立案查处,并按照《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2万元人民币。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该售楼部实际装有6台室外机组。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莲湖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办理领导小组,立即责成莲湖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1.调查情况:11月30日,环境监测人员对其厂界噪声排放进行了昼间和夜间监测,根据检测结果显示,该空调室外机组厂界噪声排放超标造成扰民。当日下午,莲湖区委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督导检查。2.6组空调室外机组噪音污染主要原因为未进行隔音降噪处理。3.处理情况:一是要求售楼部立即停止使用产生噪声的空调室外机,限期对噪声问题进行整改,未整改到位前严禁使用,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环保莲湖分局。二是依照《西安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环保莲湖分局依照执法程序对该售楼部进行行政处罚。目前,该企业已提出整改方案,正在进行整改。三是将办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由于此前未接到群众对该处噪声投诉,属于首次投诉,故无监管责任追究事项。 关于“莲湖区桃园南路兰州空军干休所有两个烧煤锅炉烟囱冒黑烟,院子内有烧垃圾现象” (一)基本情况 兰州空军桃园南路干休所(原兰州军区空军离退休老干部休养所)院内两台燃煤锅炉于1995年9月安装使用,院内焚烧垃圾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为一名间歇性精神病人在院内将砍伐的树木点燃所致。经查,院内锅炉属部队军事装备,由原兰州军区空军后勤部审批,现由西部战区空军后勤部监管,院内锅炉和环境由兰州军区空军干休所负责管理。本次污染问题性质属于大气污染。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 (三)查处整改及责任追究情况 接到转办件后,莲湖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办理领导小组,立即责成莲湖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1.调查情况:11月30日,莲湖区环保、城管部门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当日下午,莲湖区委主要领导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现场督导检查。2.问题主要原因为部队及后勤物业管理单位管理问题。3.处理情况:一是要求该部队积极响应西安市关于“减煤、抑尘、空车、治源、禁燃、增绿”的六项措施,就燃煤锅炉拆改问题向西部战区空军反映,切实加以整改,同时,由区人武部将该问题通过西安市警备区向西部战区空军反映。二是环保莲湖分局督促干休所申请专项资金,加装消烟除尘等环保设备,采购使用优质环保燃煤。目前,空军后勤部军事设施建设局给西安市政府的回函要求,该干休所将在2017年3月停止供暖后立即组织拆改工作,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拆改任务。针对冒黑烟问题:一是要求干休所加强司炉人员的管理,按照限产要求减少起炉时间,并根据气候变化,在满足老干部取暖必要室温的情况下,缩短锅炉燃烧时间及方式,停运一台燃煤锅炉使用,减少燃煤烟尘排放量;及时清理除尘器积碳,确保除尘器正常运行。二是分局正在按照干休所反馈信息,积极协调空军干休所汇报其上级,批准我局对使用的两台燃煤锅炉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超标问题,分局将依法进行查处。三是针对焚烧垃圾问题,莲湖区城管执法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将火源熄灭,对焚烧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焚烧垃圾的精神病人及家属当场进行了警告和劝教。四是将本次办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4.由于此前未接到群众对该处冒黑烟投诉,属于首次投诉,故无监管责任追究事项。

陕公网安备 6101040200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