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陈某等为首的5名被告人利用同学、老乡关系,以能挣大钱为诱饵,将多名女性同乡哄骗至西安,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其从事陪酒、卖淫活动,她们稍有不从,便被用皮带抽、烟头烫等方式威胁恐吓。被害人中还包括3名未成年人。
为充分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精神指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本案案发之后及时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在公诉阶段,多次召开检警联席会议,并对审查报告、公诉意见书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定稿审查报告长达20多页。2月19日,在本案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团伙架构、人员分工、犯罪形式、暴力行为、危害结果等方面对该案进行论证分析。
据了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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