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陕政办函〔2017〕177号)及西安市相关要求,区政府决定成立莲湖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董旭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薛世雄区政府办副主任
尚顺民环保莲湖分局局长
魏兴华区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周传秋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渊科区发改委副主任
何昕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琦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有余区建住局副局长
王宏明区城管局副局长
张成区工信交通局副局长
李力区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吴保利区国税局副局长
宋维明区地税局总经济师
李西安公安莲湖分局副局长
姜天工商莲湖分局副局长
王西院质监莲湖分局纪检组长
徐颖国土莲湖分局副局长
刘西安环保莲湖分局调研员
吕博亚大兴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
张步大兴新区建设局副局长
武明大兴新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文忠大兴新区国土房管局副局长
查申青年路街办副调研员
李新军北院门街办副主任
雷雨环城西路街办武装部部长
吕林忠西关街办武装部部长
李雍土门街办副调研员
李军望红庙坡街办副主任
杨学武桃园路街办副调研员
王元枣园街办副主任
王涛北关街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莲湖分局,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尚顺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领队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领导小组在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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